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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程记录与实际治疗不符 胶州中心医院医生笔误?

    时间:2020-01-09 15:45:55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1月9日讯 2019年10月5日,患者贾女士在胶州中心医院进行了“左乳肿物切除术”,术后伤口出现了积液、刀口裂开的现象。而在查看病程记录后,贾女士发现医生明确标注术后需引流管护理,但实际上她并未得到该治疗,她怀疑术后其反常的症状,是医生术后不放引流管导致。目前,贾女士虽已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治疗后痊愈,但经过长达2个多月的换药,贾女士的乳腺产生了硬结疼痛不已,其外形也已变形,十分丑陋,这让贾女士十分困扰。胶州中心医院表示已告知患者解决方案,随后拒绝了信网的电话采访。

    病程记录与实际治疗不符

    “我媳妇在胶州中心医院进行完‘左乳肿物切除术’不久后,腔隙就出现积液,随后我们分别在10月14日、17日在胶州中心医院进行抽液治疗。但因为没有进行引流条或引流管的治疗,所以患处很多积液不能及时排出,很快我媳妇的刀口就裂开了。”患者贾女士丈夫崔先生表示,术后他们曾查看病程记录,发现病程记录上,医生明确标注了术后需要给患者贾女士做引流管护理,但实际上她并未得到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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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患者丈夫崔先生提供)

    “当时我曾拿着病程记录问过主治大夫,他跟我说手术本来就不需要放引流管,记录上是书写错误。”这样的说法让崔先生不能接受。随后,崔先生带着媳妇来到了青大附院就诊治疗,“当时接诊的医生表示,进行左乳肿物切除术,这么大的创面,放引流管是基本的措施,因为不放引流管,切口才出现了液化现象,导致刀口长期不能愈合。所以后期才会出现伤口裂开的现象。”

    目前,贾女士的术后伤口在经过治疗后,已愈合。但是因手术后没有及时放引流管,导致贾女士手术处出现了5×5cm硬结、手术范围表皮疼痛且麻木,外形也十分丑陋,这给贾女士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造成了极大的痛苦。贾女士与其丈夫崔先生认为,是由于胶州中心医院未在手术后放置引流管治疗才导致这一切,他们要求胶州市中心医院赔偿贾女士的精神损失及医药费,并且要求主治大夫及胶州中心医院赔礼道歉。

    胶州中心医院表示已告知患者解决方案

    根据崔先生向信网提供的患者贾女士2019年10月5日的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信网看到记录上确实记录着“贾女士手术顺利,术后患者安返病房,给予I级护理,监护吸氧,止痛补液、引流管护理及对症治疗等。”信网就此事联系到了胶州中心医院宣传科,对于患者贾女士的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主治大夫就医过程未违反诊疗原则,手术操作符合规范。目前对术后是否应该放置引流管,医患双方意见不一,建议患者进行医学鉴定。“目前我们已告知患者解决方案。”

    而对于病程记录与实际治疗不符一事,该工作人员并未回应,随后拒绝了信网的电话采访。

    医生书写笔误

    信网从青岛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经落实,患者贾女士整个就医过程未违反诊疗原则,手术操作符合规范。术中腔面止血彻底,无放置引流管或引流条指征。其乳腺肿块切除术后局部积液临床多见,多属于少量积液,少数积液较多者给予分次抽吸均可治愈。由于贾女士整个治疗过程,出院时间过早,主治医师无法及时发现病情,后期出现局部积液后贾女士未遵医嘱及时复诊,造成术腔压力增大,表面皮肤张力高,出现乳房肿胀感,同时切口张力增大,影响切口愈合,增加切口裂开风险。另外,胶州中心医院表示患者的病历并非假病历,在病程记录中出现医生书写笔误,并非造假。”

    对术后是否应该放置引流条,医患双方意见不一。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建议患者可与医院协商处理,另外还可提起医疗事故争议鉴定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将要求青岛胶州中心医院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处理此事。 信网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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