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3月26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举报被执行人秦拥军、王金叶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予以实际控制的,给与举报人2000元奖励。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被悬赏人:秦拥军,男,邹平市黄山街道办事处张山村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30197111220113 。
被悬赏人:王金叶,女,邹平市黄山街道办事处张山村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30197403270147。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以秦拥军、王金叶为被执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悬赏人秦拥军、王金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特发布对以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执行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悬赏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配合本院对被执行人秦拥军、王金叶予以实际控制的,给与举报人20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提醒被执行人秦拥军、王金叶,不要心存侥幸、挑战司法权威,无论你跑到天涯海角,只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对你的执行绝不停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3706374529(李法官)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