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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报废气废水超标单位

    时间:2019-05-05 09:10:32  来源:  作者:


      本报太原4月26日讯(记者 张剑雯)25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关于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名单及监管制度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3月份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通报。
      废气排放浓度超标排名后十位的单位分别是:晋中开发区安源热力有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孝义市新禹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阳高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太谷县蓝天供热有限公司;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高热力分公司;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二期;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浓度超标排名后十位的单位分别是:中阳县玉洁城市污水处理厂;芮城县中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孝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南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平遥县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太谷县圣源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河津市污水处理厂;孝义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通报要求,各市要督促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立整立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对未按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或一年内被三次及以上通报的重点排污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将挂牌督办。对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重点排污单位集中的区域,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其进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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