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陕西新闻 > 离婚后子女权益咋保障?旬阳神河法庭探索抚养费担保机制
  • 离婚后子女权益咋保障?旬阳神河法庭探索抚养费担保机制

    时间:2019-04-24 19:08:41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作者:张建全

      “感谢周庭长,感谢神河法庭,你们采取的抚养费给付担保机制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困扰我三年多的离婚纠纷一案,今天终于解脱了,我现在可以轻装上阵,重新开始我的新生活。”今年4月的一天,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被告王某在陕西旬阳县神河人民法庭,向该庭庭长周高新表达了自己感激之情。

      2011年1月,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入介绍相识,2012年1月31日在旬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12年9月21日生育一子。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2014年,原、被告双方一起外出打工,生活期间因被告生活上陋习,缺乏家庭责任。双方矛盾频发,加之性格不合,2015年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16年1月,原告史某向被告王某提出协议离婚,双方承认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但因抚养费问题商议不妥双方互相僵持。2018年,史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法庭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承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因子女抚养问题依然互不让步。法庭经询问了解到双方互相僵持的缘由是被告担心离婚后,原告外出打工,孩子抚养费无法落实。而类似这种情况,神河法庭在日常审理离婚案件中所遇不少,如果能找到一个双方都互相信任的案外人居中担保,那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法庭找到双方矛盾根源所在,引导原、被告双方找一个互相信任的“中间人”保证,以防止负有抚养义务的逃避责任。本案中,原告史某找到原、被告共同所在的金寨镇台子村村主任杜某,作为双方离婚后婚生子抚养费的保证人,双方约定如果史某不按期履行抚养义务,担保人杜某承担保证责任。有了村主任杜某的担保,被告王某也吃了“定心丸”,两人互相僵持了三年的破裂感情得到解脱,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也得到落实和保障。

      神河人民法庭位于旬阳县南部山区,法庭辖神河、金寨、铜钱关以及石门四个镇,49个自然村,人口7.8万人,面积673平方公里。这里山大沟深、经济基础薄弱,外出务工人员居多,年轻人世面见多了,思想或多或少的发生些变化,因此,涉及离婚的案件较为突出。据了解,神河法庭年受理案件数量250余件,其中涉及离婚的案件就占三分之一左右,在离婚案件处理中尤以子女抚养费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分期给付给付环节往往争执不下,从而影响到案件的调判效果。

      2016年8月,该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女方是湖北省竹山县大苗乡人,男方是该庭所辖铜钱关镇人,女方离婚后外嫁广东,此后涉及子女抚养费问题,因女方失联无法追索给付,男方因抚养子女生活费用过重而经济拮据,为此,男方多次找法庭及有关部门反映,镇政府每年只有拿出一定的费用给予帮助进行安抚。如何在实践中破解这一瓶颈,引起了周高新的深度思索。

      在审判实践中,在当地农村让当事人一次性拿出子女抚养到十八周岁的抚养费很不现实;而采取按照季度或者年度给付,由于双方缺乏足够的信任,加之离婚后将分隔两地生活,在心里上让当事人产生芥蒂,往往很难达成协议,能否探索出一条破解双方困扰的有效路径,在基层法庭担任庭长十多年,他有着丰富办案经验,谙熟当地的民风民俗,经过认真思索,他想到了能否采取双方都能认可的保证人担保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例如:原告薛某与被告黄某某通过引入保证人担保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通过调解双方自愿离婚。

      自2017年年初以来,神河法庭审结离婚案件140余件,其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给付争议的22件,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确保子女抚养费得到切实落实,至今未发生给付一方有失信行为发生。

      华商记者 张建全 通讯员 张涛

    编辑:华商报供稿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