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8时许,高新中队两民警在执行完警卫任务前往下一个任务点的途中,发现一辆载有水泥预制板的蓝色货车有异常,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该车驾驶人无法出示机动车行驶证,且车前牌为陕E35916,与车尾部拦板上的放大号陕F53748不相符。民警依法将该车扣留,并将驾驶人甄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调查得知:驾驶人甄某持有B2机动车驾驶证,该车是甄某前年在西安鱼化寨花1.5万元购买的,现查车辆处于注消状态。因原有前号牌陕E53748磨损严重,模糊不清上不了高速,自己便找了陕E35916的牌子挂上,且将车尾部拦板上的放大号改陕F53748。
目前,甄某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该车当日进行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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