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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鸡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12名工作人员,“职”等你来

    时间:2019-08-08 18:07:31  来源:  作者: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

    微信截图_20190803214202.png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9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党建网(www.baojidj.gov.cn)和宝鸡纪检监察网(www.bjsjjw.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bjrsks.cn)。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08:00至2019年8月9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8日08:00至2019年8月9日24: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宝鸡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指导。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8月9日18:00至8月9日24: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2: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于8月10日12:00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宝鸡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务费(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8楼,电话0917-3902263)。

    8月8-9日在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报名。8月13日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7-3260578,326057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0917-3902352

    详询:http://www.bjsjjw.gov.cn/plus/view.php?aid=15793

    (WY)

    宝鸡尾标.jpg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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