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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院的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挽救了一个企业,来看下是啥事

    时间:2019-09-05 18:01:02  来源:  作者:

    “真不知道说什么好,谢谢你们,不是你们的话,我的养殖场可能要停业了”。

    近日,在吴起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后,犯罪嫌疑人宗某某的家属激动地向该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员额检察官徐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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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宗某某是吴起县内某养殖公司的老板,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吴起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宗某某在被羁押期间,其家属来到吴起县检察院,向检察机关诉说因宗某某被羁押,企业部分员工因担心工资无法兑现,多数员工人心涣散,部分员工辞职,导致企业运转不良,已面临停业,甚至倒闭的困境。

    因该案涉及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受案后吴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海龙要求院诉讼监督部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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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员额检察官徐东迅速查阅了该案的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向办案部门了解了案件办理情况,考察了宗某某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多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宗某某,并多次走访该企业。

    经过一番细致工作,徐东了解到,宗某某在县城内开办一家养殖企业,规模较大,一直以来奉公守法,周围群众口碑良好,企业员工们普遍反映宗某某某无不良嗜好,工资都是到期就结,为当地税收和振兴城乡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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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在该起案件中,宗某某仅仅是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只因生意上的朋友资金出现困难,在朋友的央求下,宗某某出于江湖义气以自己的公司为担保,替他人贷款,怎料朋友无法偿还,从而牵累了自己。

    在掌握以上情况后,承案员额检察官徐东在综合考虑宗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后,认为宗某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且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8月30日,吴起县检察院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犯罪嫌疑人艾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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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呢?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对在押人员强制措施适用的审查,不是法院最终定罪量刑的参考条件。

    在办理该案中,吴起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民营企业发展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来源: 吴起检察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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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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