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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决执行难 旌阳法院在德阳首推“执行救助保险”

    时间:2018-06-15 09:55:49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德阳6月15日讯(记者 周鸿)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旌阳区人民法院继推出“执行悬赏保险”等措施后,6月14日,又与保险公司联手在德阳市率先推出“执行救助保险”项目。据悉,这也是旌阳区法院自去年8月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后,再度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在攻坚“执行难”工作上的又一创新举措。

    执行实践中,常有部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经济能力,导致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这类人员虽然也可申请司法救助,但由于司法救助资源有限,难免造成救助滞后。

    为此,旌阳法院创新引入第三方力量,与保险公司携手推出“执行救助保险”,充分运用保险经济手段,最大限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弥补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让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据了解,“执行救助保险”是指法院作为投保人,将部分司法救助资金作为保费基数,为遭受人身伤害并获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该险种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侵权人身伤害案件申请执行人在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依据确定的人身伤害赔偿金未执行到位部分予以保障,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执行救助金。

    “有别于传统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保险有以下三大优势。”旌阳区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一是救助对象更广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民生案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被保险人是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胜诉受害人及其家属;二是救助额度增值高。根据协议规定,投保的救助基金总额能增益至1.3-1.5倍之间;三是救助准确度更高。保险公司对申请救助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法院进行审核、救助款发放完毕后保险公司再回访核实这样“前调后核”的方式,可以确保救助的必要以及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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