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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公众举报锦江流域违法排污 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时间:2018-11-17 18:09:52  来源:  作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为持续改善锦江水生态环境,成都市日前正式出台了《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11种违法排污行为的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经过整治后,水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了,再也闻不到臭味了!”家住桂溪街道的居民刘阳见证了三吏堰支渠治理前后的巨大变化。

    “目前,已全面完成锦江流域第一阶段截污、清淤任务,正抓紧推进锦江流域闸坝改造、堤岸整治、智慧管理等第二阶段任务。”成都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高位推进锦江水生态治理,水质得到持续改善,锦江黄龙溪出境断面总磷浓度下降37.5%,水质由劣V类改善为V类。

    下一步成都将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岷江流域成都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岷江流域江安河、杨柳河、新津南河等重点河渠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岷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努力重现水润天府的河湖景色。

    与此同时,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成都还将对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昨日,记者了解到,《成都市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并将于12月8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锦江流域所有河渠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排污行为包括:工业企业、生产作坊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的;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非法从事畜禽养殖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直排粪污的;污水处理厂站(含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工业污水处理厂站)偷排或者超标排放污水的;住宅小区以及沿街商铺如洗车场、餐饮店、农贸市场等排水户向市政管网乱接乱排的,或向雨篦子倾倒废水、废渣等行为的等11类。

    如果经调查,线索有效但依法未处以罚款的,举报人将可获得200元奖励,而依法处以罚款的,则按处罚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单笔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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