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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明确机构改革“时间表” 3月底前基本完成

    时间:2019-01-19 20:36:1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徐璨) 1月11日,成都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全面启动全市机构改革。如何迅速行动,落地落实?18日,我市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按照有关要求,就“三定”工作有关规定和制定程序进行专题讲解培训。

    记者从培训会上了解到,我市已经明确了机构改革“时间表”――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后,7个工作日内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到位,正式挂牌运转,20个工作日内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到位,30个工作日内报送“三定”规定(草案)或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初步意见,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和相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新组建部门按新“三定”规定运行,职责、机构、人员全部落实到位。

    那么什么是“三定”?“‘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是职能体系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履职的法定依据,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根本遵循。”市委编办巡视员何联久在培训讲解中介绍道,职能职责是定机构、编制的基本依据,机构是职能的组织保障,编制是履职的人力资源保障。

    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培训会上对市级部门“三定”规定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各涉改部门要统一思想,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迅速启动改革部门“三定”起草工作,正确对待职能、机构和编制的调整,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三定”和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

    同时,完善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构建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综合协调组统一指导协调督促、归口协调组牵头推进落实、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别是新组建部门和涉改任务较重的部门,要成立机构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改革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把改革各项具体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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