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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22件

    时间:2021-04-16 20:20:4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王小平 郭慧琳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芮菱)4月8日是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记者当天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7年以来,泸州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增殖放流鱼苗34万余尾,其中包括达氏鲟、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野生动物。

    为进一步保护好接壤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泸州检察机关与毗邻市州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古蔺县检察院与贵州省赤水市检察院建立古蔺、赤水两地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机制。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泸县检察院分别与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荣昌区检察院,资阳市安岳县检察院签署建立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开展调查取证协作。

    泸州市内部联动也十分紧密。近年来,江阳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森林公安局明确了五部门线索移送、案件协作、跨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及时研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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