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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启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 12月25日结束

    时间:2018-12-08 17:51:16  来源:  作者: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开始。此次采集工作将于12月25日结束。

    6日,记者从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此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据悉,我区采集对象需于 2018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优抚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具体采集地点由各市地自行确定。

    据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需要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立功受奖证件;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区(中)直各单位需前往区民政厅优抚安置处进行采集。户籍在区内,但人员居住在内地及离退休人员在内地的采集对象可在居住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民政局或居住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进行异地采集。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等单位可联系当地民政局或居住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进行信息采集。驻藏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中央企业等单位可前往居住所在市地的民政局优抚部门进行信息采集。

    咨询方式

    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1-6177267

    拉萨市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方式:0891-6326674

    日喀则市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方式:0892-8836845

    山南市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方式:0893-7821564

    林芝市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方式:0894-5821739

    昌都市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方式:0895-4821293

    那曲市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方式:0896-3824241

    阿里地区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方式:0897-282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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