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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中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于7月11日前递交复查申请

    时间:2019-07-10 18:52:02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成绩公布和复查工作,我区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和复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如果考生对中考成绩有异议,须于7月11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递交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7月8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等渠道统一公布了2019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公布的项目包括语文、汉语、藏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以及考试总分、政策加分和特征总分。考试总分和特征总分均保留9位小数,小数由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依次排序组成。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文件精神,合算考生各科成绩。

    如有需求,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办理书面成绩证明。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核检查:

    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申领《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以通过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按要求规范填写后,须于7月11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原则上申请复查项目不得超过三项。相关部门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7月11日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相关要求和考生申请,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评卷专家,会同监督检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请进行复核,只查分不查卷,复查(复核)仅限于漏评、误评情况及小题分汇总,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及时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由招生办向考生反馈。

    如有不明事宜,考生及家长可拨打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891-6361823(传真:0891-6335325)进行咨询。(记者齐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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