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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后患癌为何30万赔偿拿不到?记者调查发现蹊跷

    时间:2018-10-16 20:59:34  来源:  作者:

    湖州长兴的李女士向我们反映,去年她经人推荐,买了中国人寿的重疾险,今年她被查出了甲状腺癌,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的请求,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拒绝的理由,让她非常愤怒。

    去年6月份,长兴的李女士给自己和两个孩子,买了中国人寿的重疾险,保额30万元。

    今年5月底,在一次体检中,李女士的甲状腺被发现存在异样,之后确诊为双侧甲状腺恶性肿瘤,在重疾险保单的理赔范围之内。于是李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的请求,希望获得30万的赔偿,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说她之前有甲状腺结节,可是她在买保险的时候,却没有如实告知。

    李女士表示,她的右侧甲状腺确实早有结节,两年前就被检查出来了。购买保险之前,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询问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她也如实回答了。对方当时确认没问题,不会影响保单的生效,她这才决定购买。之后她还根据业务员的推荐,做了一次体检,体检结果也是健康的。现在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她无法接受。

    那么,李女士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呢?据李女士所说,当时把这份保险推销给她的业务员姓卢,是中国人寿长兴支公司营业二部的业务经理。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卢经理,对方却给出了与李女士截然不同的说法。

    卢经理表示,她跟李女士的这份保单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李女士自己就是保险业务员,这次,是她自己给自己下了单。

    记者仔细查看了李女士的保险合同,发现了一些异样,该份合同的购买人是李女士,这没问题,然而,合同中销售人员的署名,竟然也是李女士自己。

    李女士承认,去年购买保险时,自己确实是中国人寿的一名员工,但当时她是人事岗位。按照公司规定,人事岗位的员工是可以购买保险的,但不能销售保险。李女士说,这时,作为销售员的卢经理告诉她,可以帮她申请开通一个销售工号。

    李女士表示,保险合同里的销售人员,之所以是自己的名字,完全是卢经理的授意。卢经理帮自己办了销售工号,又把保单做到了自己名下。对此,卢经理表示否认。

    对于事情的经过,双方各执一词。对此,中国人寿湖州分公司给出了他们的意见。

    中国人寿表示,事后他们经过调查发现,李女士的工号下有多份销售记录,甚至她还拿到过佣金,这说明她就是销售人员。对此,李女士予以否认,她说她名下就只有她自己以及两个孩子的重疾险。如果还有其他保险,也都是卢经理私下操作。

    中国人寿表示,根据书面文件,李女士已经是公司的销售人员。那么,她在销售保险时,理应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在销售给她自己的合同中,却没有对自己曾患有甲状腺结节予以明确的书面告知。她不管是作为销售员,还是投保人,都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因此公司拒赔。

    据了解,李女士的这份保险合同里,有一份身体健康调查表,其中有一个选项,是“是否患有结节”。李女士其实患有结节,但是她填了否。对此,李女士表示,是卢经理告诉她,甲状腺结节没什么问题,让她填了否。

    这起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销售人和投保人在保单上是同一人,到底应不应该理赔?目前,李女士考虑走法律途径。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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