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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乌发布关于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通告

    时间:2018-11-10 17:46:54  来源:  作者:

    各位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政村规模调整是一项涉及农村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集聚发展动能、加快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基层党建、加强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全市上下要用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准确把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大改革意义和现实意义,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以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实际成效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五(吾)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不利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话不说、不利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事不做,把行政村规模调整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坚决打赢行政村规模调整攻坚战。

    三、行政村规模调整实行“七不变”政策:土地(林地)承包关系不变;原各村各项结对扶持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原则上保持不变;原村已安排的各类在建项目仍然按原村落实不变;公益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范围不变;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村干部基本报酬过渡期内不变;已安排的各类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范围不变,确保村民利益不受损。

    四、为促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新村发展,调整后新村将享受以下十条优惠扶持政策:1.优先列入农村更新改造计划;2.加大和美乡村创建扶持力度;3.加大消薄项目支持;4.鼓励加快“一村两楼宇”建设;5.妥善安排子女就学;6.加强新村幼儿园、体育健身场所配置;7.加大新村文物保护力度;8.优先解决新村通行;9.消减村级债务;10.免费办理更换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制作村级各类组织印章、村级组织名牌、门户牌等。同时,市委、市政府专门设立市级财政资金奖补,对按时完成集体资产融合村给予10-20万元的资金奖补。

    五、为有序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全市上下要树牢法纪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不得公开发表违反行政村规模调整政策的言论;不得参与或指使他人通过避会抵制、相互串联等不正当活动妨害行政村规模调整;对黑恶势力干扰、暴力介入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等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信息网络造谣诽谤,被点击、浏览、转发达到一定次数的,依法追究责任。

    市里专门成立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党校,统一负责相关的政策解释和信访接待工作,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来信来电来人,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579-85628385,邮箱:ywstcb@163.com。

    各位市民朋友,时代赋予我们光荣使命,事业召唤我们开拓进取。让我们把握这一历史机遇,积极推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为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共同努力!

    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0一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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