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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清湾高速查获首起“飚王” 小伙惨了

    时间:2018-11-17 17:52:52  来源:  作者:

    超速驾驶是发生交通事故重要原因之一,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但总有些司机一开车上路就把这些抛之脑后。

    11月14日上午10时43分许,在甬莞高速玉环至乐清湾路段,一辆牌号为皖PN****的兰博基尼跑车,从测速人员身边“嗖”地一闪而过,测速民警一看仪器,居然开出了181公里/小时的速度,超出规定时速81%,属于严重的超速行为。测速点民警立即通知路面巡查张警官注意查处,等到张警官到达收费站时,超速的跑车已经从玉环收费站驶离了高速。

    事后,张警官将情况向值班领导作了汇报,表明这是甬莞高速玉环至乐清湾路段自9月28日开通以来第一起这么严重的超速违法行为,值班干部表示要想尽一切办法将违法人员绳之以法。

    刚吃过午饭,值班干部和执勤民警便马上投入到追踪车辆工作中,通过天网查询到车辆轨迹,发现该车在玉环市区的某处。最后,民警们在一个购物广场附近发现了违法车辆。张警官当即对该车司机进行了询问,经过调查确认了该起严重超速违法为林某所驾驶,并依法传唤林某到台州高速交警三大队玉环驻点接受处理。

    驾驶人林某承认当日上午其和女友从温州回玉环,途经甬莞高速乐清湾大桥,因为其驾驶的为兰博基尼跑车,车辆性能非常好,不知不觉速度就上去了,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开到了181公里/小时的车速。调查人员还发现林某的驾驶证超过了有效期,台州高速交警支队立即启动吊销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林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处以罚款400元,对其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7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决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在高速公路一定要按照限速标志行驶,切勿超速。车速过快容易使驾驶人出现反应滞后、视野变窄、心情紧张、判断迟缓等问题,在处置突发情况时易操作失误酿成交通事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希望广大驾驶人员杜绝这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遵守法规、文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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