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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12-15 17:31:58  来源:  作者:

    朝阳新村片区项目

    因朝阳新村片区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18〕1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湖政函〔2018〕51号),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规划红线,西至石乱巷,南至环城西路,北至规划红线区,属市区中心城区一级地段。具体范围详见朝阳新村片区项目征收范围图。

    湖州这些地方的老房子要征收啦

    征收范围内共有被征收人288户,其中住宅287户,非住宅1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15400㎡,另有未登记建筑约2500㎡。

    二、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上述范围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朝阳新村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30天,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90天,具体起止日另行公布。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朝阳新村片区项目征收范围图以及朝阳新村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网站(www.huzhou.gov.cn、jsj.huzhou.gov.cn、www.huzhouzsb.com)或征收项目现场公告。

    环城南路片区项目

    因环城南路片区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18〕1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湖政函〔2018〕第52号),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建设南路;西至规划红线;南至菜花泾;北至环城南路,属市区中心城区二级地段。具体范围详见环城南路片区项目征收范围图。

    湖州这些地方的老房子要征收啦

    征收范围内共有被征收人199户,其中住宅151户,非住宅48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58000㎡。同时,另有未登记建筑约13800㎡。

    二、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上述范围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环城南路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30天,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90天,具体起止日另行公布。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城南路片区项目征收范围图以及环城南路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网站(www.huzhou.gov.cn、jsj.huzhou.gov.cn、www.huzhouzsb.com)或征收项目现场公告。

    特此公告。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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