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时10时35分左右,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甬舟高速舟山跨海大桥双桥收费站整治行动时,发现辆车牌为浙L籍的蓝牌轻型平板货车存在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车重约3.6吨、核定载质量约为0.68吨的货车,经过磅称重,结果居然为15.29吨,超载高达1582%,民警对其依法取证后,向驾驶人周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依法扣留车辆,要求消除其违法状态,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周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为确保舟甬唯一陆路通道,健康安全运营,进一步打击、严查超限超载货车,2018年以来,舟山高速交警联合舟山高速路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辖区出入口设置轴载式超限闯禁禁令标志,严查超限、超载货车,禁止2轴18吨以上、3轴27吨以上、4轴36吨以上、5轴43吨以上、6轴49吨以上货车驶入跨海大桥。
前期已对部分违规车辆进行警告提醒,从12月20日起,开始对违规车辆进行抓拍处罚。
超限车辆有着严格的认定标准。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货车的超限认定标准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载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执行。
知识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规定》修订后的处罚标准,货车每超载1吨将罚500元,对超载超限的处罚堪称“史上最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