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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内十万元被盗?男子却第一时间跑向银行

    时间:2019-05-26 09:34:37  来源:  作者:

    十万元现金放车内被盗,“淡定”男子第一时间未选择报警,却先跑向银行说明情况,这是为何?随着事情的发展,才发现这竟是男子苦心上演的一出……

    “你好,本来我今天来还你们银行的十万元贷款,没想到放车里被偷了……”“啊?报警没有?”

    “喂,110吗?我放车上的十万元现金不见了……”5月23日17时许,长兴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接到一男子的报警电话。

    What?十万元现金被偷?!

    接报后,巡特警大队民警黄河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报警男子张云(化名,33岁,长兴人)称自己早上去南京老板那里领的十万元现金放在车上“不翼而飞”,肯定被人偷走了!

    经细致勘查,黄河发现车窗、车门完好无损,只有车后座上有一红色塑料袋。黄河再三询问张云是不是记错了放现金的地方,但张云坚称现金是自己用那个红色塑料袋装好放车上的。

    “十万元现金体积不小,为什么不连袋子一起拎走?”黄河不由在心里打了个问号。“你从南京拿了现金后去过哪些地方?”带着疑问,黄河继续询问,同时注意到张云看起来似乎并不着急。

    △图片源自网络

    “拿到钱后,我就一路回长兴了,中途哪都没去,就刚刚去了一趟银行。”张云指着旁边一银行说道。

    经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情况,黄河得知张云在银行有贷款未还,昨天已是还款日,今天去银行是说明还款被盗的情况。

    黄河让张云打电话给其南京的老板(张云所说的领钱人处),以证实张云领有十万元现金,却发现张云通话时前言不搭后语,没说两句便匆匆挂断,黄河心里有了一定的判断,他再次询问张云具体细节,张云支支吾吾,始终无法证实车内有十万现金。见事情就要“败露”,张云向民警道出了实情。

    原来,张云向银行贷款的50万元还差10万元无力偿还,还款日期已过,情急之下,他突发奇想报警称车上现金被盗,以缓银行的催款压力。

    后案件移交城东派出所处理。目前,张云因谎报案情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并处行政罚款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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