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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邻居也是靠法律管出来的

    时间:2020-09-29 06:51:09  来源:  作者:

    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报道,杭州徐小姐一家住在滨江贺田尚城,最近因为蟑螂的事快崩溃了。吃饭时,蟑螂从桌上爬过;睡觉时,蟑螂在枕头上逗留;厨房里更是有千军万马的“小强”占山为王。

    不仅仅徐小姐家,这幢楼几户高层人家也有蟑螂。“罪魁祸首”是徐小姐家楼上的邻居——从业委会和物业一起发出的一份告知函就能看出情况有多严重,该业主长期收集、囤放各种垃圾,并且养了小狗,导致臭气熏天,各种害虫滋生。

    从目前看来,已采取的手段都不怎么管用,对该业主的约束力有限:一来,习惯一旦养成,不是那么容易改的;二来,道德约束是一种软约束,主要靠个体自觉。从当事人的态度看,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之大。

    社区同样没有更好的办法。虽然明知道该业主的行为污染环境,影响邻里生活,可是社区没有执法权,能采取的措施不多。哪怕请来执法部门,他们也必须按照法规办事,可并没有具体的行政执法规定可用来处理这种情况。

    事实上,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特别是在一些老小区。如果物业和社区介入,业主配合一下,邻居宽容一点也就过去了。不过,这已经算是运气非常好的,一旦碰到不配合的,就容易成为死结。可见,把希望全放在业主的配合上不现实,需要有一个行之有效且能够普及的办法。

    民法上看似能有所作为,业主不能只强调个人权利而无视对他人利益的侵害,邻居有理由维护自己正当的相邻权。可是,这样的事如果付诸诉讼,无疑成本太大。

    从地方法规上看,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环境卫生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可给予处罚。那么,针对贺田尚城出现的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处理呢?

    看来,有关部门需要仔细研究一下法律法规,看看能否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如果现行法规中没有条款可以参照,就有必要打打补丁了。

    关键词: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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