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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底职业打假灰色圈

    时间:2019-12-21 20:52:11  来源:  作者:

    在记者接触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之前,并不知道,“吃货”还有另外一层意思――网购后申请仅退款不退货,把货物“吃”掉。

    前段时间,被淘宝起诉的买家周某便是“职业吃货”。仅一个月时间,她就疯狂下了633笔订单。吊诡的是,她收到货后,有的甚至连包裹都还没拆,就申请了退款。据统计,她申请“仅退款”共624笔,成功了612笔,退款成功率高达97%。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该案也被称为淘宝起诉“职业吃货”第一案。

    像周某这样的“职业吃货”,属于职业打假人的一种,他们主要活跃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网购平台,还有一种职业打假人做的是“赔偿”,他们不仅打线上平台的假,还常常出没在各种线下商超,找假货,要索赔。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职业打假人其实并没有他们口中所谓的那么“正义凛然”。相反,他们借打假之名,干着敲诈勒索的勾当。

    1.“变味”的索赔

    12月16日晚,记者顺藤摸瓜加入了几个职业打假人的QQ群,里面的聊天内容怪刺激的,动不动就是月入十万、五十万的大生意。

    奇怪的是,有几个QQ群被设置成“全员禁言”,只有管理员在不断刷屏,诸如“咨询、学习、探讨打假各项业务,联系导师QQ”等。

    这些群不断提示有新人加入。短短两天,便有近百人申请入群。

    在管理员的引导下,记者加上了3个导师的QQ,他们既玩吃货,也做赔偿,不过,他们都坦陈:“吃货不如赔偿赚得多,吃货就赚个零花钱,而赔偿月入上千没问题。”

    那么,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其中一名导师称:“吃货只走平台,退款不退货,一般都是打假牌子。赔偿一般打的是三无、过期或者添加的东西不合格,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大多会私了,赔的钱拿到了,货退不退无所谓了,给5星好评都行。”

    她还现身说法,向记者演示一个与“赔偿”相关的案例――

    “第一,牌子有问题,衣服上的品牌是‘加拿大鹅’,而页面描述却是‘花花公子’;第二,有极限词。国家的广告法有明确的规定,不准用这种时间限制的广告词,比如说“马上”“即将”等类似字眼,广告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这是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上述导师还表示:“想学打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条款都要熟读,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似乎,听起来言之凿凿,挺像那么回事的,但她后面的话就有些变了味。

    “商家必须乖乖私了,不私了就向工商投诉,他罚的更多。私了的时候,索赔要合理,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位就可以了,像上面这个案例一般搞个几百元,搞多了商家不给,直接跟你杠到底。”她甚至强调,向工商举报稳赢,只要有证据。

    所谓“证据”,她认为就是利用上述几部法律的条款。在记者拿到的几份学习资料中,详细列出了上述法律中打假人最频繁使用的一些条款,分别涉及用料添加不合格、不符合海外产品准入规则、三无产品、食品违法添加中药材等方面。

    但某种程度上来看,这些学习资料则更像是一种“速成宝典”,其中还附了相关案例和与商家协商时的话术。

    宁波某知名男装品牌旗下的运动子品牌就曾遇到过一起以“《广告法》中虚假宣传”为由的投诉,这在运营人员李泽眼中,是“显而易见的无理取闹”。

    李泽告诉记者:“我们的产品带有较强的功能性,其中有一款是铁人三项的比赛服,产品的裤腿口有胶条设计,为了防滑加固有一定的紧绷性,但不会勒住使血液不畅,我们在天猫详情页描述的时候用了‘无束缚感’,有个买家收货后,指出这是在误导消费,要求退一赔三。”

    按照这款比赛服919元一件的单价来算的话,退一赔三便要商家再多出2757元。

    “后来,我们求助了公司的法务,得知他这样的理由是无法在工商投诉中成立的,因为我们这个描述不属于极限词的范畴,而是一个感觉性的描述。因此我们态度比较强硬,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如果是中小商家,是可能被吓到的,为了避免麻烦而用钱解决。”李泽说。

    即便如此,该品牌还是在详情页描述中去掉了这句话,为的是“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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