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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将乐交警大队元旦期间连续查获三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

    时间:2019-01-19 20:24:53  来源:  作者:

    本网讯(俞礽建 应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福建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涉酒司机们又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元旦期间交锋”,一批涉酒司机被查获:湖南籍市民李某在城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6.7mg/100ml;将乐籍市民陈某在城区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查获,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15.3mg/100ml;将乐籍市民廖某在城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血液酒精含量高达96.3mg/100ml;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三人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回放

    案件一,酒驾夜查现场醉酒司机“撞网”:12月30日晚,该大队按照县公安局切实做好元旦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城区府前路路段设卡开展统一夜查酒驾行动。当晚,19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湘KT3XX0号小型轿车朝临时卡点驶来,在离临时检查卡点20米远的地方突然刹车,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将车拦停后,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满脸通红,驾驶室内都是刺鼻的酒味,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李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86.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并约束其醒酒。

    案件二,心存侥幸司机醉驾出事故:12月31日凌时3时54分许,陈某驾驶车牌号为闽GKMXX6号小型轿车在行驶至城区三华桥头时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陈某满身酒气,且情绪激动,出警民警立即将其带至交警大队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15.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后,民警又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并约束其醒酒。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陈某喝了酒发生交通事故,待血液检测结果确定后,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半年以下拘役和吊销5年驾驶证的处罚。

    案件三,“押宝”交警过年都休息:1月1日晚,该大队在城区实验幼儿园路段开展统一酒驾夜查行动。当晚19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闽G5KXX2号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在行驶至临时检查卡点的时候熄火,驾驶人神色慌张,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检查,在驾驶人廖某将头盔取下时,民警发现其满脸通红,通过检查,廖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系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且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现场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9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并约束其醒酒,后经民警询问,廖某说和朋友喝晚就后,感觉自己酒量大,头脑清醒,以为元旦节,交警应该放假了,所以才驾车回家的。

    民警对这三人分别进行了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告知他们酒后开车的危害性。此外对这三人的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该大队已立案调查,他们将面临严厉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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