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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晓明夜半声明刚过 市场质疑其有悖账户实名制要求

    时间:2018-08-16 18:42:34  来源:  作者:

    《号外财经》文/高伟

    《号外财经》文/高伟

    8月15日00:38,黄晓明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他未曾参与任何股票操控,从未投资长生生物,他本人不认识高勇,以及此次事件是由于他理财不谨慎导致。最后,黄晓明强调,此次事件给母亲带来了困扰与担忧,作为儿子,他愿意也必须承担一切舆论责任。

    《号外财经》注意到,即便黄晓明做出声明,但市场仍存质疑:作为公众人物,难道不清楚“账户实名制”意味着什么吗?对社会造成的错误引导,黄晓明是不是该承担点什么?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事件前后进展:

    8月10日,证监会例会披露了对高勇操纵市场案的处罚情况,该案罚没金高达17.94亿元。在此次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元资金,利用伞形信托账户“时节好雨7号”及多个自然人等16个账户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分别是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这16个账户中,路某为护城河投资合伙人,张某燕、黄某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下属企业董事,黄某明即为黄晓明。

    根据证监会披露,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而高勇则是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下简称护城河投资)的合伙人,拥有该公司10%的股权,此外,高勇还是北京护城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月11日,就“黄晓明卷入股票操纵大案”传闻,黄晓明工作室发布声明称,黄晓明并不认识高某,也未参与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同时“未曾受过任何股票有关的处罚或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仅隔两天,事件有了反转:8月13日,据财新报道,黄晓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素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雷委托高勇代为管理。路雷与黄晓明之母张素霞并无商业往来,但黄晓明与路雷却存在间接关联。天眼查信息显示,路雷与神州泰岳(300002,股吧)实控人王宁及公司高管团队发起的北京善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善聚投资)共同投资了北京中关乐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而善聚投资同时又通过一只合伙基金和黄晓明共同参股了深圳市丰年互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影星章子怡亦参股了该公司。

    第二天,8月14日晚间,有最新报道显示,证监会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三个小时,该稽查人员称,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其账户一直由母亲来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不会对其追责。

    事件就此再次发生转机。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微博发声,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他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他再次强调,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他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对此次事件给大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黄晓明在声明中也表示。

    至此,该事件已经告一段落,还没有彻底结束。

    《号外财经》认为,虽然“黄某明”账户连同委托给高勇“管理”的14个自然人账户在股价操纵案中不需要承担责任,且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但这并不代表拥有这些账户的自然人与之完全无关。其中,出借个人证券账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这一行为,仍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有的“越界”。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私募人士表示,由于黄晓明作为公众人物,其将证券账户交由他人管理最终被用于市场操纵行为的“示范效应”容易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监管层虽不对其采取行政处罚,但仍然应当从严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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