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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双阳区出台重大疾病政府兜底补贴政策

    时间:2019-01-15 17:56:20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 孙昌辉 通讯员 张学林 杜靖报道

    为杜绝因重大疾病致贫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近日,长春双阳区政府在全区启动实施重特大疾病政府补贴兜底保障惠民政策。

    双阳区鹿乡镇距离城区较远,可是这一重大惠民消息已经传遍家家户户。近日,双阳区一位退休张老师骑自行车来到该村义务宣传当起政策解读宣传员。

    张老师说:“凡持有双阳区常住居民户口,只要是参加双阳区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项的全体城乡居民均可享受此项政策。”

    政府补贴兜底保障是对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等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救助后,仍需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或新农合报销目录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贴。除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外,参与报销的是自付合规医疗费用。

    不同人群兜底补助比例不同。危急重伤患者,按照管理办法全额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2月1日以后到8月10日住院的,个人只承担5%;2018年8月10日以后住院的在吉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兜底保障报销后,剩余10%以内的费用部分,个人只承担5%。特殊困难群众单次自付剩余合规费用3.5万元为起付线,按照55%的比例报销合规费用。其他人群单次自付剩余合规费用3.5万元为起付线,按照50%的比例报销合规费用。妇女两癌患者(乳腺癌、宫颈癌)及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单次自付剩余合规费用3.5万元为起付线,按照55%的比例报销合规费用;各类人群个人全年累计报销金额封顶线为20万元。

    危急重伤的患者,由医疗机构负责联络相关部门共同签署意见,方可启动报销流程。

    2018年2月1日以后到8月10日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自付5%以后余额部分,享受兜底保障。此时间段的住院患者,需要提交申请审批材料(提供住院医疗票据、保险公司补偿票据、民政救助票据、申请审批表),到就诊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补偿窗口进行报销。2018年8月10日以后住院的,在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吉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兜底保障报销后,剩余10%以内的费用部分,个人只承担5%,到就诊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补偿窗口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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