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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开年国寿获批发债350亿 险企发债募资“暖势”延续

    时间:2019-01-22 17:36:54  来源:  作者:

    近日,中国人寿(601628.SH)公告称,获批发行不超过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成为2019年首家获批的险企,蓝鲸保险梳理发现,2018年,险企通过资本补充债形式募资情形较2016、2017年度有所“回暖”,共计8家险企获批发行不超过495亿元资本债。

    是否因为利率下行,险企“看准”时机集中发债?对此,专家各有看法。值得关注的是,专家指出,在股东增资审核趋严,等待时间较长,且存在监管审批不通过的情况下,发债募资,综合成本较低,或为险企补充资本的“捷径”。

    趋势回暖,2018年8险企获批发债495亿

    中国人寿披露公告称,获银保监会批复,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50亿元,对于募资用途,中国人寿直言,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提高偿付能力。

    综合来看,发行资本债,是中国人寿为未来业务发展做铺垫。2018年9月临时股东大会中,中国人寿披露了未来三年的资本性债务融资计划,表示将视偿付能力及市场状况,在境内外分多次发行总额不超过800亿元的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资本补充债务工具,“以满足长期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需求,持续保持偿付能力充足,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

    事实上,2015年以来,不少险企均走在发行资本补充债募资的道路上,2018年,无论是获批发债的险企数量,还是累计获批发债金额,均较前两年有较为明显的上升迹象。

    蓝鲸保险梳理统计,2018年,监管批复共8家险企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495亿元资本补充债,而在2017年,仅有3家险企获批发行不超过17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

    具体来看,刚回归A股市场的人保集团,获批发行的资本债金额最高,达到180亿元,子公司人保寿险亦获批发行不超过120亿元资本债,中再寿险、中再财险分别获批发行不超过50亿元、4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除大型险企外,中英人寿、农银人寿等险企也分别获得不同额度的发行金额。

    2018年险企资本债批复情况
    2018年险企资本债批复情况

    回顾来看,2015年1月人民银行与原保监会联合下发《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打开发债渠道“阀门”。

    彼时,监管表示,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利于险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偿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引入险企作为债券发行方,有利于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主体,丰富市场投资品种。

    文件下发当年,13家险企获批发行不超过801亿元的资本补充债,2016年、2017年,各有4家及3家险企,分别获批发行不超过295亿元、17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获批发债险企数量及金额均较2015年有所下滑,而这一趋势在2018年有所改变。

    2015年-2018年险企资本债批复情况
    2015年-2018年险企资本债批复情况

    事实上,险企发债募资补充资本,也有两方面考量因素。一是缓解偿付能力压力,增资“补血”,随着业务开展,险企资本金消耗,偿付能力随之下降;二是在偿付能力较为充足的情况下,险企提前补充资本金,为未来业务发展做准备。

    殊途同归“补实力”,青睐发债险企有所考量

    值得关注的是,除发行资本补充债外,险企亦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引入新股东增资扩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

    那么,资本补充债这一形式又有何特殊,为何会在2018年“回暖”?

    先从同属债务性融资工具的次级债来看。一般而言,次级债为定向募集,资本补充债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流动性较高、投资群体更广。此外,两者评级方式上也存在差异,资本补充债为双评级制,即债券的发行主体同时会有两家评级机构进行独立评估,相对于次级债的单一评级机构评级,有利于强化信息披露。

    “都是发债,起到的作用也基本相同,都属于核心资本范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分析称,两者区别或在于利息成本的高低,银行间市场的发债方普遍信用水平较高,险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资本补充债,利息较次级债利息低。此外,资本补充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与次级债相比具有更高的流动性。

    “当前经济形式不太乐观,险企信用等级较高,选择这个时候发行资本债,可以以较低利率募集资金”,经济学家宋清辉也从另一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从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来看,2018年共有10家险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票面利率不等,其中,农银人寿票面利率最高,达到5.55%,中再寿险票面利率4.8%,相对较低。

    2018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发行情况
    2018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发行情况

    在宋清辉看来,融资成本、流动性、交易是否灵活等,均将影响险企对增资方式的选择,“总体来看,险企发债无需面对流动性溢价,融资成本较低、流动性大,同时交易灵活,投资者认购相对而言更加活跃”。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部副主任曹明弟则持有不同的看法,在其看来,2019年市场利率或继续下行,是否因低利率因素还需进一步考量。

    值得关注的是,专家分析称,监管层因素或带来一定影响。

    “监管对股东资金来源严格审查的情况下,通过发债这一方式,批复时间相对较短,综合成本较低”,宋清辉即直言道,部分偿付能力承压的险企未来或将走上发债道路,“或迎来新一轮发债高峰”。

    “股东注册、增资扩股等方式,一是需要股东实实在在地拿出资金注资,当前情况,能拿出大量资金注入险企的原有股东资金可能不多”,曹明弟表示,目前股东增资的资格审查程序和时间较长,亦存在审批不通过的可能性,“通过发行债券,这一市场化方式或能更快地补充资本”。(蓝鲸保险 李丹萍 关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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