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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诚财险一年领十余张罚单

    时间:2019-05-21 20:07:13  来源:  作者:

    除代销违规问题外,永诚财险总公司及地方分支还存超范围经营长期健康险、提供或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等问题

    ◆导报记者 王雅洁 济南报道

    日前,银保监会开出今年第5号罚单,因销售活动违规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诚财险”)及其两名高管合计被罚50万元。

    事实上,永诚财险近年来在公司展业以及财务合规方面,有诸多漏洞亟待解决。除存在上述代销违规问题外,今年前后永诚财险总公司及地方分支还因超范围经营长期健康险、提供或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等问题被监管层处罚。仅2018年,永诚财险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就收到10余张罚单,罚金合计超200万元。

    通过无资质第三方

    获保费27.4亿元

    银保监会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是此次永诚财险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

    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永诚财险及下属分公司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证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为永诚财险微营销平台实质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共实现保费收入27.4亿元,永诚财险共支付技术服务费用8.52亿元。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履职行为证据、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对此,银保监会表示,永诚财险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并罚款30万元。

    与此同时,银保监会指出,时任永诚财险总裁的冯某与时任永诚财险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的韩某直接决策和主导了永诚财险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冯某和韩某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多地分支违规

    事实上,与无资质第三方签订代销协议的违规行为,并不仅仅存在于永诚财险总公司层面,地方分支也有类似违规行为。

    经济导报记者梳理发现,自去年以来,永诚财险多次因销售违规被罚,原因无一例外为“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偏爱”无资质第三方,成为永诚财险跳不出去的“魔咒”。

    今年3月25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对永诚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开出一张50万元罚单,原因就是“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

    对此,黑龙江银保监局责令永诚财险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同时对时任永诚财险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刘某和时任永诚财险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阚某分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无独有偶,去年7月,永诚财险山东分公司同样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原山东保监局罚款30万元。

    经监管部门调查,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永诚财险山东分公司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车险产品。也因此,永诚财险山东分公司两位高管收到20万元的高额罚单。

    2018年亏损

    扩大至2.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国内首家“新三板”保险机构,永诚财险成立于2004年,总部设于上海,目前注册资本金21.78亿元人民币。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拥有广东、山东等34家省级分公司、260余家中心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

    根据年报,2018年永诚财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62.83亿元,较上年度的64.98亿元同比下滑3.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亿元,较2017年的-1578万元,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

    具体按险种来看,在永诚财险前十大规模险种中,仅有车险、信用保证险出现保费下滑。2018年公司整体保费收入的下降也多缘于此。

    车险在永诚财险保险业务收入中一直是第一大险种。

    数据显示,2018年永诚财险车险业务收入仅有34.06亿元,较2017年的42.04亿元下滑18.96%;车险赔付支出23.72亿元,去年车险承保利润为-19.97亿元。

    与车险收入下滑相比,非车险保费大幅度增长是永诚财险的一大亮点。不过,其中一部分非车保费收入的增加,来自永诚财险的关联方。

    众所周知,永诚财险属电力系保险公司,其股东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能源(00002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国内电力“巨匠”。

    年报显示,2018年永诚财险向关联方销售保险9.467亿元,占保费收入的15.07%,较2017年的13.05%提高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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