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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稳物价促消费强信用 国家发改委作出权威回应

    时间:2019-08-21 00:00:00  来源:  作者:
    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7月份主要宏观经济数据显示,我国经济基本面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展望下一阶段,如何保障物价基本稳定?怎样促进国内消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新进展?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8月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物价不具备全面大幅上涨基础今年3月份以来,CPI连续处于“2时代”,7月份同比上涨2.8%,为去年7月份以来最高。对此,孟玮表示,当前物价上涨是结构性的,主要表现为食品价格上涨。从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看,7月份同比涨幅为1.6%,1至7月份平均涨幅为1.7%,走势相对更平稳。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近日也表示,影响食品价格的最大因素是鲜果价格。随着夏季时令水果大量上市,鲜果价格总体有下行的积极条件,带动7月份鲜果价格同比涨幅高位回落,环比下降6.2%。“从今后一段时间看,我国物价不具备全面大幅上涨的基础。”孟玮分析说,一方面,我国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供给总体充裕;另一方面,居民消费稳定增长,因此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态势具备坚实基础。尽管非洲猪瘟疫情对当前生猪生产造成一定冲击,但肉禽等替代品生产增长较快,肉蛋奶供应较充裕,居民基本饮食消费不会受到大的影响。目前,价格涨幅较低。工业品和服务供给都在逐步改善,有望保持平稳。稳健的货币政策创造了较适宜的货币条件。随着国际经济和贸易动能减弱,对大宗商品需求也有总体趋弱影响。综合来看,整体物价水平有基础、有条件保持较平稳态势。  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促进国内消费“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回落主要受前期汽车消费透支等因素影响。如果剔除这些短期影响因素,消费品市场总体上仍保持较快增长。”据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统计师张敏解读,受前期汽车排放标准切换和油价降幅扩大等因素影响,汽车和石油类商品拉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超过两个百分点。扣除这两类商品,7月份市场销售增速仍保持在9%以上的较快增长区间,与上月基本持平。孟玮表示,为促进国内消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下一步重点将推进以下四项工作。第一,疏通堵点促消费。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出台实施一批促消费举措,加快破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促进居民消费提质升级。第二,稳业增收促消费。抓紧出台实施《关于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合理增长的行动方案(2019-2020年)》,通过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促进农业农村和户籍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稳定工资性收入预期,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第三,改善环境促消费。加快推进多行业和多领域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加强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实现“一地受理、全网查询”,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商品质量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四,形成合力促消费。下一步,将充分利用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中宣部、科技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促消费政策的统筹衔接,共同抓好促消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税务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国家发改委会同税务总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征求了各方面意见。“《通知》内容充分体现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理念,围绕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孟玮举例说,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方面,明确要求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以自然人纳税识别号为唯一标识,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并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非一日之功。孟玮强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为此要做到“三个防止”: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包括个人信用分在内的其他信用建设举措应用的泛化、扩大化。另外,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过程中,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宣传解读,更加注重依法依规,更加注重凝聚共识,更加注重工作引导。

    转自: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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