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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出台意见稳就业促就业 鼓励返乡创业

    时间:2020-05-22 00:00:00  来源:  作者: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企业稳岗、增加就业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就业托底保障等方面提出政策与指导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意见》鼓励返乡创业就业,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稳住重点群体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意见》提出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将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和退役军人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以下返乡创业用地,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增加电商就业人数。将返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业纳入自治区创业补贴范围并给予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所,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


    《意见》要求大力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落实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培训计划和“工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及服务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大力推进“铁杆庄稼保”工作。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中,开展以工代赈,实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区内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物流体系建设等优先组织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意见》强调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等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进一步规范失业人员登记管理,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帮扶,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援助服务、公岗安置、权益维护等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从2020年5月1日起,宁夏将失业金标准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提高到90%。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残疾人。

    转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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