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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同环境整治避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

    时间:2019-11-05 00:00:0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赵莹莹
    原标题:胡同环境整治避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

    原标题:胡同环境整治避免“南装北饰”

    本报记者 赵莹莹

    昨天,市住建委出台《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导则》中提到,胡同街区的环境整治,要准确把握文化特色,修缮后符合区域文化要求,避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

    二环路内区域应参照《导则》

    做好老城保护,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最大限度保护好各时期有价值的建筑,让老建筑“说话”。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等,市住建委起草出台了《导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北京老城内,即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除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文物、历史建筑以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以及近现代建筑的修缮保护、使用功能改造、市政设施改造、风貌和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其外立面、公共空间等可视范围内的修缮工作执行《导则》。老城区域以外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的房屋保护修缮,可参照《导则》执行。

    房屋分为五类修缮

    《导则》从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两个角度,将房屋分为五类建筑,类别不同,修缮标准也有所区别。

    具体地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风貌建筑和需要不断修缮的传统风貌建筑,在修缮中应最大程度地保护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保护历史风貌原状,按照原形式、原结构、传统规制做法进行修缮,更新内部设施。特别是要充分保护利用好旧材料、旧构件,如砖、瓦等建筑构件。

    以建筑主体结构来说,《导则》提出,传统风貌建筑多为木结构承重。原有木结构构件,凡不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应保留;存在安全隐患的须视具体情况进行加固或更换;维修后的构架应保持原状。修缮过程中,保留民居梁架的“草”做法;保留木结构的榫卯做法;保留保护建筑中的砖石木雕;保护栏杆、楣子、坐凳等传统形式的木装修。

    旧材料、旧构件使用时,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且施工时要按照传统工艺操作。此外,在风貌保护修缮中,旧材料、旧构件应优先用于地区重点保护院落的修缮,其次是胡同可视部位的建筑修缮,再次是院内建筑可视部位的建筑修缮。

    避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

    东城区雨儿胡同的修缮,为胡同留住“老味道”提供了一种尝试方案。如何在房屋修缮中真正保护好老城胡同风貌?《导则》提出,胡同街区的环境整治,前期应准确把握文化特色,认真调查研究区域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修缮后要符合区域文化氛围,注意严格区分规制和等级差别,突出层次和特色,避免千篇一律,避免外来文化元素的移植,避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

    什么是“南装北饰、内衣外穿”?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南装北饰”,是指将江浙皖地区的建筑形制、色彩、窗格等用于北京老城区,混淆地方文化特色的做法;而“内衣外穿”,是指将室内装饰手法或纹样、色彩用于外檐或铺面装饰的行为,包括垂花门用于街面。

    记者注意到,《导则》特别提出,对近年改造的、不符合传统风貌要求的宅门,要做恢复性修建。中式楼、西洋楼和临街商业建筑的维修,不得有新开门脸儿、新增店铺等改变原格局的做法。

    改造兼顾绿色节能

    建筑的绿色与节能设计,也作为单独一个章节写进了《导则》。比如,历史文化街区与传统院落所有景观设计不宜采用塑料等不可降解材料;景观小品、城市家具、休憩设施、儿童活动区等宜优先采用木、竹、砂石、砖、布、钢等天然触感材料;选择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传统植物和绿化形式;传统建筑改造时,墙体、屋面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未来还将推行老城保护与房屋修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形成街道责任规划师把关、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治决策机制,从规划设计源头杜绝破坏式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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