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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安责任又出事了:引银保监重罚,估值20亿卖股权

    时间:2019-01-14 22:25:44  来源:  作者:

    一石激起千层浪。银保监再发监管函,长安责任问题越发严峻。这一次不仅停止开设分支机构,还切断了车险及责任险外的新业务流入,责令其增资扩股。

    回首11年,长安责任深陷股东缠斗,各色事件此起彼伏,业务、经营均不见起色,亏损连连。20亿估值的背后,苦涩遍布。

    银保监发监管函:长安责任被特殊监管

    处罚落定,流传已久的“长安责任出事”有了下文。

    1月14日,银保监会公布对长安责任的监管函,指出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

    处罚如下:

    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

    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

    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 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的监管处罚,可称为银保监会成立后,给以保险公司的最严处罚。

    长安责任经营范围包括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此次,银保监会限定了长安责任新业务范围只能是车险和责任险两个险种,除此之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皆不能开展其他险种的新业务。

    对于现金流紧张的长安责任而言,正值业务拓展及经营冲刺期,严厉程度不言而喻。

    严重不达标的偿付能力也是此次监管暂停长安责任车险、责任险外新业务、停止批设分支机构的主要原因。

    按照最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者,将被列入重点核查对象。监管措施也分为常规措施和特殊措施:

    对于因可资本化风险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常规措施包括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和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性广告等;特殊措施包括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接管、申请破产等。

    对于因难以资本化风险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常规措施主要是根据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特殊措施包括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接管、申请破产等。

    长安责任已被监管施以特殊监管措施。

    踩雷P2P:天价理赔下的偿付能力危机

    何以偿付能力不达标?何以资本金不足?何以落至被“特殊监管”之地?

    要追溯至长安责任踩雷P2P,赔付44亿巨款一事。

    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专业责任险公司,长安责任传统责任险受制于市场发展环境,增速有限。为扩大经营,促进业绩发展,长安责任于2015年推出P2P网贷履约保证险等融资型保证保险业务。

    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投资人)承诺,如果投保人(即债务人,这里专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作为一款保险费率高、利润率突出、风险同样也高的保险产品,P2P网贷履约保证险在没有发生违约事件的前提下,对于中小财险公司而言,收益可观。但一旦发生违约,将面临巨大的损失风险。

    多家媒体报道,2014――2018年初,与长安责任达成合作的网贷平台至少10家,且大部分不属于一线平台。长安责任官方回应实际合作P2P平台6家,有些平台只进行了前期接触,并未展开实际业务。

    2017年后,众多P2P平台接连爆雷,跑路、拖延兑付等问题不断浮现。

    数据显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12日的42天内,全国共有108家P2P平台爆雷,相当于每天曝雷2.6家。

    一场网贷行业风险的蔓延,牵连保险业。除长安责任踩雷外,另有其他险企同样遭受重创,如安心财险。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责任为P2P平台赔付已近20亿元,但仍有22亿元的保险责任余额未赔付。为此,长安责任已在3季度末计提4亿元准备金,且按照监管指示,停止了与P2P网贷公司的合作。

    面对巨额的资金缺口与严重不足的偿付能力,长安责任增资、止损势在必行。

    国资号股东甩卖长安责任股权:估值不足20亿,现金流为负

    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挂牌转让长安责任27508万股股份,转让价格3.3亿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极其简单的三条: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需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长安责任16.22亿元注册资本金,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6.96%股权计算,其投入资本金约为2.75亿元。以3.3亿元价格出售,溢价约16.6%。保险公司牌照一纸难求的背景下,可谓便宜,且还未考虑安徽省投资集团进入多年的资金成本。

    如果16.96%股权对应3.3亿元价格,那么长安责任整体估值约19.46亿元。

    作为一家成立超过10年,分支机构15家的全国性财险公司,不足20亿元的估值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当前多数新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动辄10亿元、20亿元,甚至50亿元。

    长安责任估值如此之低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新股东进入后马上就要跟进的巨额增资。

    2018年第3季度,长安责任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季度的152.3%跌至-41.5%,风险评级也由B降至D,净现金流自2017年便出现负值,经营压力不言而喻。

    再看长安责任历年经营情况,同样不理想。

    作为专业责任险公司,长安责任与其他综合性财险公司并无区别。业务方面,2017年责任险保费仅占7%,车险占到73%。

    开业十余年,长安责任累计亏损达16亿元。2017年更是承保端和投资端双双败阵。承保方面,综合成本率与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浙商财险持平,达107%;投资方面,综合收益率仅有2.11%,同期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5.77%。

    2018年,长安责任踩雷P2P平台后,前三季度亏损达到7.56亿元。加之多家媒体报道的关于P2P平台的赔付尚未完全体现,那又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长安责任往事:一部复杂的股东缠斗史

    长安责任险成立于2007年,由当时的建设部牵头成立,第一任董事长谭庆琏自1988年至1998年任建设部副部长。这也是长安责任成立之初最大的噱头。

    实际上,长安责任由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深圳市中科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三雄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野风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注册资本为5.1亿元。

    后在原保监会《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中显示,其注册资本只有3.6亿元。

    原因,计划注资为5.1亿元的长安保险股权中,因原保监会要求,剔除长安责任保险资质不合格的股东,资金规模从5.1亿元减至3亿多元。长安责任保险的筹备工作甚至引起了原保监会的不满。

    据公开报道显示,原保监会对长安保险筹备工作概括起来有 “四不满”:

    首先在长安责任目前上报的材料中,领导与董事中没有一个出身于保险业界;其次是民营企业居多,并且部分企业经营规模太小,从最初每家不得少于6000万元到后来500万元的股东都有;再次,责任险属于财险分支,但2006年上半年长安责任聘用了一批寿险人员;最后还制定了一套寿险内控制度,并且还用上了寿险基本法的内容。

    作为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创始人,刘智是长安责任第一任总裁、副董事长,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有意思的是,长安责任成立不久就发生股东纠纷,矛盾直指刘智。起因是有股东认为长安责任长期租赁北京安化楼综合服务大厦房租明显超出正常水平。近6年时间,长安责任支付职场租赁费4.28亿元。同期,即有媒体爆料,安化楼实际控制人是刘智。

    2013年,长安责任股东间的缠斗达到顶峰,核心人物还是刘智。

    事件经过:

    2012年3月30日,泰山金建与天津中方荣信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中方荣信拟认购长安责任1.5亿股,约定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认购1.5亿股,股价款由中方荣信承担。中方荣信在处分股权收益权时,可要求泰山金建将1.5亿股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转让款由中方荣信接受,或按照中方荣信要求将股权过户给中方荣信或其指定方。

    同日,中方荣信向泰山金建指定的其母公司北京安华楼综合服务大厦的银行账号汇入1.78亿元,泰山金建确认收到该笔款项。

    随后,泰山金建又与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化工”)于2012年4月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南通化工代持泰山金建认购的长安责任新增的5000万股。

    2012年4月6日,长安责任向14名老股东增资,增资价为每股1.1元。泰山金建认购新股1.5亿股,认购后持股总数为1 .56亿股。南通化工认购新股1亿股,认购后持股总数为1.3亿股,泰山金建认购1.5亿新股,以每股1.18元转让给荣信公司,差价合计1200万元。

    这笔股权,泰山金建既未办理股权质押,亦未办理过户。2013年9月26日,中方荣信向泰山金建发函要求转让这笔由其代持的股权,双方的矛盾开始激化。股权代持朝着合同诈骗的走向发展。

    2014年1月,业内传出刘智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部门网上通缉,涉资1.78亿元,而这笔金额正是泰山金建通过北京安华楼综合服务大厦的账户收取的中方荣信的款项。

    事后,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28日,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对刘智涉嫌合同诈骗案一案,已立案侦查。

    根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书的说法,刘智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其向中方荣信隐瞒长安责任经营连年亏损的真相,虚构投资股权盈利空间大的事实,诱使其与泰山金建签下代持协议。

    据彼时长安责任人士透露,该公司确实内部管理混乱,数下已积下巨额亏损,刘智被冠以涉嫌合同诈骗之名,主要是与股权代持有关。

    2015年,刘智被判无罪,又回到长安责任,担任副董事长至今。

    期间,长安责任总裁人选更替,由原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阎波任总裁,后担任董事长。

    2018年初,原保监会发监管函,要求泰山金建在三个月内清退其在长安责任保险2012年4月增资扩股中所认购的1.05亿股股份,原因在于泰山金建属违规代持股份,并以非自有资金出资。

    4个月后,原保监再会发监管函,三问长安责任:

    第一,要求长安担保说明,其于2012年4月认购长安责任保险1.4亿股的资金是否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并提供详细资金来源说明及出资前(包括出资当月)银行账户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第二,就天津荣信与泰山金建之间的纠纷,原保监会要求长安担保说明该笔资金是否汇入过其公司账户,如是,详细说明该笔资金汇入路径及最终去向,以及其是否使用该笔资金认购长安责任股权。

    第三,要求长安担保说明其与泰山金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长安责任2018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安责任现有两位执行董事,分别是董事长阎波和副董事长刘智。

    目前泰山金建持股1.56亿股,占比9.62%,位居第四大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国内首批三家相互保险公司之一的汇友建工也是在长安责任主导下发起筹建,法人代表、董事长为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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