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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邦保险集团公告:拟减少三分之一注册资本至415.39亿

    时间:2019-04-17 14:29:15  来源:  作者:

     和讯保险消息 2019年4月16日, 安邦保险集团官网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安邦保险集团战略重组的统筹安排,经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决议,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19亿元变更为人民币415.39亿元,减少了203.61亿。

    安邦公告称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且不会对的偿付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尚待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安邦保险集团公告:拟减少三分之一注册资本至415.39亿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规定,2018年2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险集团”或 “本公司”)实施接管,并成立接管工作组进驻安邦保险集团,全面行使经营管理权,加快推进安邦保险集团的资产清查、保全及处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实施办法》和《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安邦保险集团战略重组的统筹安排,经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决议,本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1,9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1,539,497,401元。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且不会对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尚待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本公司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逾期不提出的则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安邦保险集团风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后续,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战略重组整体安排需要,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95569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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