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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保险”这把保护伞还要再举高点

    时间:2019-07-10 06:52:12  来源:  作者:

    戴梦希

    用“事前防控,事后补偿”的思路,降低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用市场化手段转移社会管理风险、强化社会治理和监管,责任保险大有可为。

    责任保险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息息相关。比如发达国家日渐成熟的法治环境,比较完善的司法体系,使得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社会团体、个人的责任赔偿风险意识都大幅度提升,各方转嫁这种法律赔偿责任风险的需求愈加强烈,这种需求是责任保险发展的内在原动力。

    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被普及用于很多行业,多达上百类几千种,占财产险业务的比重一般为20%,有的高达40%,已经成为企业转移经营风险的主要方式,成为政府管理社会风险的重要手段。而目前我国的责任险只有十几个品种,占财产险业务的比重不超过5%,不过这个数字已经接近亚洲最高水平。不可否认,近年来随着部分省区市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公共场所火灾责任险、医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险种的强制试点工作,责任险的“存在感”逐渐增强。

    国家税收政策对责任险发展也给予了一定支持。以往,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对于责任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理解不一,一些地方甚至明文规定不准扣除,增加了企业成本,一定程度制约了责任保险的发展。去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政策出台后,企业购买责任保险的费用支出不再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应税利润调增,节省了相当于保费25%的成本。此次政策口径的统一,对纳税人执行缴税、更好地促进企业化解经营责任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在国家政策支持与险企社会责任感增强的背景下,从2014年到2017年间,责任险保费增幅分别为16.92%、19.17%、20.04%和18.9%。2010年责任险占财险的比重只有2.88%,到2016年,这一比重提高到了4.15%。2018年,我国责任保险更是迎来了质的飞跃,责任保险原保费收入高达588.99亿元,同比增长31.14%,提供保险保障866.06万亿元。

    正如上述内容所提,责任保险的发展提速与“强制”“准强制”一些特殊领域的企业投保责任险密不可分。除了运营已久的“交强险”以及近日刚被写进立法的“疫苗强责险”,对肩负绿色使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行强制投保的呼声最为高涨。在国家层面,环境保护部门多次发文征求意见,也有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强制环责险,如深圳在2009年自愿型环责险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又开始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今年3月,《山东省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施行,从试点转为全面推行阶段,同时从企业自愿转变为要求高风险企业强制投保,其余企业自愿投保。

    从我国责任保险的保障来看,产品也在走向综合化。最初的责任保险产品大多只承保单一的责任风险,随着被保险人分散责任风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和多样化,一些保险公司开发了综合责任保险单,这种保单不但包括所有列表式保单中所包含的保障内容,还承保了保单有效期内除外条款内容之外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责任风险,也促进了责任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

    进一步发展责任保险,使之更好地为企业和公众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保障,各方仍有很多工作待完成。企业在风险事故发生后的违法成本够高,公众摆脱顾虑发起集体诉讼的频率加大,才能让企业对责任保险产生迫切需求。对企业来说,投保责任险不仅能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引入专业管理力量,还能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政府引入责任险这一市场手段,也能降低防控社会风险的行政成本,消除管理“盲点”。从这点来看,责任险这把“保护伞”必须要利用好,保险公司也要打磨自身的专业风险管理能力将其越撑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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