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丁洁芸】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11日判定,刑法中禁止整个怀孕周期堕胎,违者将受刑事处罚的法条,过度侵害孕妇的自行决定权,违反宪法。
此前,韩国一名妇科医生主张《刑法》第269条和第270条规定的自愿堕胎罪和同意堕胎罪违反宪法,就此提出违宪审查诉讼。当天,宪法法院9名法官以7比2的结果,认为刑法中该法条违反宪法。
宪法法院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修订相关法律,若在此期限之前未完成修改,堕胎罪法条将被删除。
韩国《亚洲日报》称,韩国长期以来,韩国社会对于是否应该废除“堕胎罪”都存在较大争议。支持废除“堕胎罪”的人强调“女性的自我决定权”,认为怀孕和生育应属于个人决定的范畴,尤其在未成年人早孕等事件不断发生的当下,“堕胎罪”应予以废除。而反对废除“堕胎罪”的人则认为,应尊重胎儿的生命权,若将堕胎合法化,恐导致民众形成“不拿生命当回事”的不良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