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信号新闻了解到,蛮龙液的生产厂家为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其国药准字号资质真实有效。云南云龙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信号新闻透露,公司仅负责生产,不参与终端销售,对销售端的宣传不知情,但提供了一个销售端电话。信号新闻拨打该号码,接通后,对方自称是蛮龙液厂家工作人员,称知晓“专家”的线上讲座,还说“当时还举行过蛮龙液的线下讲座,各大医院的临床人员来给我们宣传。”这位工作人员声称:“我全家都在喝这个药,我爸有糖尿病,喝了之后血糖降了。”
该人员描述了一个由“大包商”统一进货、上万经销商分销的体系,信号新闻询问这个“大包商”的名称及资质,工作人员并没有答复,只表示“宣传不是我们做的,是卖药的公司做的,如果觉得是虚假宣传,可以去告他们。”

相关节目宣传“蛮龙液能彻底治好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来源:受访者)
律师:药企对销售宣传负有法定监管义务 “只管生产不管卖”不成立
针对药企“只管生产不管卖”的说法,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指出,这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对终端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定监管义务,其工作人员已承认知晓相关讲座宣传及全国上万经销商的分销模式,却未采取任何管控措施,属于未履行法定责任,若查明其与销售企业存在固定合作或利益关联,还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OTC药品广告内容必须与说明书一致,不得超出主治范围,不得夸大功效或作虚假保证。“从爆料人描述的情况看,蛮龙液的宣传远超该药品说明书载明的内容,属典型虚假宣传。”刘律师认为,销售方通过“私域转化+物流代收”模式规避平台监管,用营销话术刺激老年消费者冲动消费,还涉嫌构成消费欺诈,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求偿权。(耿润 徐基峰)



节目出镜专家截图。(来源:受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