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8期) 2017年06月14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14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142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609-粮食加工品.xls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
附件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异丙威、杀螟硫磷、马拉硫磷、甲基嘧啶磷、喹硫磷、甲基毒死蜱、甲萘威、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等15个指标。
2.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油条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钛、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10个指标。
3.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6个指标。
4.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2个指标。
5.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钛、溴酸钾等4个指标。
6.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等4个指标。
7.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甲基毒死蜱、溴氰菊酯、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8.米粉抽检项目包括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铬(以Cr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9.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10.速冻谷物制品(玉米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以日落黄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等5个指标。
11.玉米粉、玉米片、玉米碴抽检项目包括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以日落黄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等9个指标。
12.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基嘧啶磷、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滑石粉、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自发粉类增检)等18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粮食加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