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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对决:苹果与诺基亚闪电和解,但为何死磕高通

    时间:2017-06-13  来源:创事记  作者:

    文/李俊慧

    从提起诉讼到最后和解仅用了不到半年,这应该算诺基亚诉讼史上最快和解的一次。

    2017 年 5 月 23 日,诺基亚公司宣布与美国苹果公司就专利纠纷达成和解,并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根据业务合作协议,诺基亚将向苹果提供网络基础设施的产品及服务,而苹果将恢复在门店和在线商店销售诺基亚的数字健康产品。

    至此,这轮始于 2016 年 12 月,由诺基亚以苹果公司为诉讼对象,发起的涉及亚洲、欧洲和美国等 11 个国家共计 40 件专利诉讼,在历经半年时间之后,最终以苹果公司与诺基亚达成专利许可合作缴纳专利费而和解告终。

    而由苹果挑起、矛头直指高通的另一场专利纷争,短期内似乎看不到和解的可能,同样是专利大战,缘何苹果与诺基亚闪电和解,而与高通之争似乎要变成持久战?

    诺基亚与苹果缘何爆发第二次专利大战?苹果耍心机失败

    2016 年 12 月,诺基亚将苹果公司诉至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以及德国杜塞尔多夫、慕尼黑以及曼海姆等地方法院,状告苹果产品侵犯诺基亚技术专利,诉称苹果在显示器、芯片组、软件以及其他方面侵犯了诺基亚 32 项专利权

    这是自 2007 年苹果进入智能手机市场以来,诺基亚与苹果发生的第二次专利大战。

    在第二次专利大战中,诺基亚在美国起诉苹果公司侵权一案,涉及 8 项专利,主要与“H.264/MPEG-4 AVC”视频解码相关技术,均属于标准必要专利。

    而苹果旗下包括iPhone、iPad、iPod、Apple Watch、Apple TV及Mac电脑等提供“H.264/MPEG-4 AVC”视频编码支持的产品均涉嫌构成对诺基亚专利的侵权。

    双方针对该技术领域的专利许可谈判和协商,最早可追溯到 2014 年。

    2014 年 8 月 31 日,诺基亚通知苹果公司,苹果公司涉嫌侵犯其超过 30 项专利技术,并邀请苹果公司就专利许可合作进行协商。

    2014 年 11 月 4 日,诺基亚和苹果公司双方见面,就专利许可合作进行磋商,其中,诺基亚就“H.264/MPEG-4 AVC”视频编码相关技术的优势和专利价值,向苹果公司进行了阐明。

    随后, 2015 年 5 月 12 日,诺基亚向苹果公司提供了专利许可协议。

    2015 年 9 月 22 日,按照苹果公司的要求,诺基亚和苹果公司就专利许可合作再次举行会议磋商。

    但是,直到诺基亚正式起诉苹果公司,虽然期间双方还有多次交涉或沟通,但始终未能达成合作。

    苹果缘何与诺基亚闪电和解?全面被压制而无反手之力

    事实上,诺基亚起诉苹果公司之初,苹果公司曾声称“诺基亚拒绝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进行专利的授权”、“试图从中收取费用的专利都是苹果的自主发明,与诺基亚毫无关系”。

    如今,回过头来看,这些说辞基本是苹果公司被高通、诺基亚等各类通信行业专利巨头起诉时惯用说法。

    那么,双方此轮诉讼较量缘何在不到半年时间之内就迅速和解了呢?

    事实上,对苹果公司来说,此番对决诺基亚可谓一场“注定失败”的较量,因为不同于诺基亚与苹果公司的第一次专利诉讼大战,彼时诺基亚还是手机领域的巨头,而苹果公司则是智能手机新秀。

    在上一轮的较量中,双方从起诉到最终和解耗时近两年时间,期间,双方可谓大打出手,互有起诉。

    而此番第二次专利较量,则只有诺基亚起诉,苹果公司防守,而无法发起专利诉讼反制,究其根源在于,现在诺基亚已经从手机行业“隐退”,不再直接从事手机制造、销售业务,苹果公司无法在手机或硬件业务上牵制诺基亚。

    这意味着,诺基亚与苹果公司之间的诉讼纷争,只剩下苹果公司要么与诺基亚达成专利许可合作,要么承担败诉赔偿结果。

    显然,诺基亚与苹果公司的第二次专利大战,基本注定了会以苹果公司失败告终,此外,再加上苹果公司主动发起与高通的专利许可纷争,使得苹果公司不愿再与诺基亚长期“恋战”。而这应该是双方从交战到和解才用了不到半年时间的根源所在。

    挑战高通专利:苹果不见好处恐难提前收兵

    在被诺基亚全球起诉后不久,苹果将专利诉讼的炮火瞄准了它的芯片合作伙伴高通。

    2017 年 1 月 18 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基于苹果的投诉和举报,将高通诉至法院,诉称高通涉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保护其在手机芯片中的垄断地位。

    2017 年 1 月 20 日,苹果在美国起诉高通,指控高通公司垄断无线设备芯片市场,并控告高通以不公平的专利授权行为让该公司损失 10 亿美元。

    2017 年 1 月 25 日,苹果又在中国起诉高通,其中,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苹果公司索赔经济损失 10 亿元人民币。

    2017 年 4 月 11 日,高通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责令苹果公司停止干涉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和iPad的厂商间的协议。

    2017 年 5 月 17 日,因拒绝拒绝为其制造的苹果公司产品支付专利许可费用,高通将为苹果代工生产iPhone 和iPad的富士康等四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其长期以来一直存续的合同义务,并同时向法院请求了确认性救济措施和损害赔偿。

    显然,原本是苹果与高通之间的专利许可纠纷,因为iPhone等苹果产品特殊的生产模式和专利许可机制,使得苹果与高通的水火不容蔓延至高通与富士康等苹果的代工厂之间。

    不同于被诺基亚起诉后的无力反制,苹果公司在芯片合作、施压代工厂商拒付专利费用等方面,给高通造成了不小的压力,而这些动作的背后,并非真如苹果所言,高通““试图从中收取费用的专利都是苹果的自主发明”,而是因为苹果希望凭借自己在智能手机市场的巨头地位,打破行业内的专利许可平衡,谋求一个专属的或定制的许可费率。

    由于苹果反向钳制高通的手段众多,使得双方的纷争恐怕短时难以落幕,而这种手机巨头与专利巨头的较量,说到底是销售(市场影响力)与技术谁的含金量更高的较量,最终谁将获胜,势必会对行业趋势走向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如果苹果赢了,意味着手机厂商凭借其市场影响力,即可实现对上下游产业链的掌控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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