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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一“蝇贪”案细节:一只小小垃圾袋也要捞利益

    时间:2017-07-19  来源:  作者:
    杭州一“蝇贪”案细节:一只小小垃圾袋也要捞利益图为:购物卡贪污漫画。 杭州纪委供图

    中新网杭州7月19日电 (方 张舒雯 周其)一只看似不起眼的垃圾袋,却是时任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胡耀文贪腐之路的第一步。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打掉了一批“老虎”,也拍落了一批“苍蝇”,而胡耀文正是“蝇贪”的典型。

    据调查,2008年至2015年间,胡耀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8300元(人民币,下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73041元,二者共计人民币781341元。2015年12月,胡耀文被开除党籍、公职。2016年8月9日,江干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胡耀文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滚雪球”式的小拿变成了巨贪,而这背后,是一段数年底线失守的受贿贪污之路。据杭州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披露,从2008年至2015年,胡耀文的腐化之路长达7年,作为一个典型的雁过拔毛式的“蝇贪”,即使是一只小小的垃圾袋,也要从里面捞取利益。

    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杭州市区的居民小区全面推广。杭州市城管委经招标后,有10家垃圾袋供应商被列入中标名录,而各区城管局可以在名录中自行挑选企业作为本区供应商。为了让各城区使用自己企业生产的垃圾袋,部分供应商打起了歪主意,向主管官员行贿,而江干区分管垃圾分类工作的胡耀文便成了行贿对象。

    这些人的行贿数额从1000至5000元不等,2012至2015年期间,胡耀文收受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贿赂,总计16万余元。

    胡耀文不仅从分管的垃圾分类工作中收受好处,而且范围极广,在他所分管的环卫保洁、亮灯、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中,胡耀文都见缝插针收取利益。

    胡耀文曾为杭州某文化传播公司违规设置围挡墙商业广告提供便利,先后收受购物卡35000元;为某环卫站经费拨付、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6次收受环卫站站长所送现金、超市购物卡19000元;为杭州某清洁有限公司承接江干区道路保洁业务提供关照,多次收受现金、超市购物卡……

    一次次的顺利得手,让胡耀文更加肆无忌惮。从1000元,到1万元,再到几万元,胡耀文的胃口越来越大,从超市卡购物卡到现金,他都来者不拒。

    除受贿外,胡耀文的另一项罪名是贪污罪,涉案金额是273041元。2011年,胡耀文让下属以综合服务费、考察费的名义,将江干区城市管理监管中心的公款253814元转至某旅行社。此后,江干区城管监管中心组织过两次异地会议,共花费了35000多元。

    案发后,胡耀文忏悔道:我深深知道,他们看上的是我手上权力带给他们的巨大利益。权力向谁倾斜,谁就能获利。事情往往是这样的,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从收受他人一张1000元小卡,到后来1万元大卡,甚至几万元现金,攀比和侥幸心理最终害人害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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