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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委会进驻法院调解百姓纠纷 当事双方省时省钱又满意

    时间: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谭遥)群众之间的一些小矛盾,由于无法快速圆满解决而导致对簿公堂,这样的事当事人也不愿意看到,费时费力不说,花费也不菲,最终还有可能“两败俱伤”。

    如何让矛盾双方,做到既省时省钱,又能满意地解决问题呢?云阳县人民法院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力求快捷高效化解纠纷,让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人民法院,开辟了一条高效化解矛盾的调解通道。

    2017年9月,云阳县政法委牵头政法、财政等部门,确定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人民法院,并将医疗、物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三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整体进驻,设立调解工作站。

    “通过调解不仅能让当事双方高效、快速解决问题,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节省司法资源。”云阳县人民法院院长符虎介绍,工作站建立了新的纠纷调解方式,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物业管理三类纠纷发生后,不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基层政府、社区等可将纠纷移送工作站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直接到调解站要求调处纠纷。当事人直接到法院起诉的,法院通过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的方式也可先行移送工作站进行调解处理。对于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司法确认处理;而调解未成功的,他们也积极引导配合当事人完成鉴定等诉讼工作。

    去年10月至今年10月,工作站共受理案件767件,其中医疗纠纷96件、物业管理纠纷281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90件;法院诉前委派62件、诉中委托236件;调解成功736件,移送司法确认274件,成功率达95.96%。

    截至目前,调解工作站通过调解促使义务人兑现赔偿款共计4000余万元,大量纠纷在诉讼前得到化解。工作站入驻以来,云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同比下降约50%,受理的物业管理纠纷同比下降70%;医疗纠纷方面,前几年每年全院受理该类纠纷最多时达到百余件,今年仅受理1件诉讼案件。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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