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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3-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何立峰

    何立峰  男,汉族,1955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73-1976年 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农场知青

    1976-1978年 福建省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

    1978-1982年 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1984年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1984年 福建省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

    1984-1985年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副主任

    1985-1987年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

    1987-1990年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0-1992年 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

    1992-1993年 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1993-1995年 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兼象屿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市外经贸委主任(1994.02正厅级)

    1995-1996年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1998年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2000年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

    (1995-1998年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2001年 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

    2001-2005年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

    2005-2007年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07-2009年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2009年 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塘沽区委书记

    2009-2013年 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2013-2014年 天津市政协主席

    2014-2017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副书记

    2017-2018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8-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15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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