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社会评论 > 郝明金
  • 郝明金

    时间:2018-03-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郝明金  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民建成员,197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郝明金

    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1971-1974年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4-1975年  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

    1975-1978年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8-1982年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1985年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7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1992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1990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1992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1993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1994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1996年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2007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12正厅级)

    2007-2007年  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7-2008年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山东省委主委

    2008-2012年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12-2016年  民建中央副主席,监察部副部长

    2016-2017年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监察部副部长(2017.01免)

    2017-2018年  民建中央主席

    201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18日 04版)

    关键词:
    [phomead]6[/phomead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