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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惩罚性调动”教师不是好办法

    时间:2017-05-05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黄文辉

    每年暑假是教师调动的季节。在众多的调动类型中,有一种格外引人关注,那就是“惩罚性调动”。这是因为这种调动属非正常性调动,带有惩罚性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往往要将其作为反面典型,不断地宣传,以此来达到教育其他教职工的目的。由于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又没有操作的强制性规范,因此一直以来被教育行政部门广泛使用。

    所谓“惩罚性调动”,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对违反师德规范、劳动纪律差、工作不得力的教职工,通过调动工作岗位对其实施惩罚的一种措施。这种惩罚,就是把受罚者从条件较好的地方调到条件较差的地方,如从城镇调到农村,从中心校调到村校,从交通方便的地方调到交通闭塞的地方,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教职工付出更高的生活成本,降低其生活质量,从而达到警醒其他教职工遵守师德、好好工作的目的。

    惩罚性调动的初衷是好的,也许一时能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但笔者调查了某县近5年来10余名受到惩罚性调动的教师后发现,从长期来看,这并不是一种好的教职工管理办法。

    据笔者对重庆东北部某县近5年来受到惩罚性调动的12名教师的调查,有2名教师后来辞了职,有4名调出了教育系统,有2名从教师转岗成了职员,只有4名继续留在教学岗位,但表现较差。没有一个教师吸取惩罚性调动的教训而转变工作态度成为合格教师,大多是“破罐破摔”。因此,在笔者看来,惩罚性调动并不能真正达到教育违纪者的目的。

    接受调动对象的学校,大多属于偏远薄弱的农村学校。这些学校,每接收一名受“惩罚性调动”的教师,对原有教师的心灵都是一次伤害:原来我们是所惩罚犯错误教师的学校。于是,一些教师纷纷要求调走。这些学校原本急需教学水平高、师德表现好的教师去帮扶,而如果调来一个师德表现不好、教学工作不认真的教师,只能使教育质量更加低下,雪上加霜。

    惩罚性调动很多时候并没有严格规范的程序和标准,比如哪种违纪行为该用惩罚性调动,该调动到什么学校,等等。有的地方甚至大事化小,对违法乱纪的教师,采用“惩罚性调动”的方式来处理,一调了之,用“调动”来代替党纪政纪的处罚,这不但没有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相反,还纵容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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