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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待更多司局长们出庭应诉

    时间:2017-05-2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胡勇

    近日公布的《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部司局长们出庭应诉的情形,将司局长出庭应诉制度化。据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把司局长出庭应诉列入年终绩效考核的加分项,也就是这一年如果有司局长出庭应诉,在年末的考核中会给加分。

    国土资源部将司局长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制度化,可以说在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向前跨越了一大步,为国务院各部委带了一个好头。国务院各个部门大多掌握国家某一方面的重要管理权限,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而司局长们负有协调内外、承上启下的职责,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方式、价值取向、程序效果均产生巨大影响,是各司局中的“关键少数”。因此,增强司局长们的法治观念、提高司局长们的法治素养、打牢司局长们的法律知识基础,在当前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行政诉讼在我国虽然已经开展多年,国务院各部门在行政诉讼中成为被告者也屡有发生,但被告席上坐着的大多是作为代理人的普通工作人员和律师,至多是政策法规部门的负责人,而真正业务部门的司局长们出庭应诉者却寥寥无几。当前,无论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处罚,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大多由各个业务司局作出,因此,这些业务司局的司局长们对于职责权限、执法程序和工作瑕疵了解最为清晰、体会最为深切,由他们在法庭上直接面对行政相对人的指控,必然能够实现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指控的理由,无论是接受还是辩驳,司局长们的应诉都会更加有的放矢。

    法庭不仅是分辨是非的平台,也是法治教育的课堂。国务院各部门的司局长们作为业务司局里的“关键少数”,通过出庭应诉,必然会对本领域的法律法规理解得更加全面,对工作中的疏漏认识更加清晰,从而对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刻。因此,我们期待国务院各部门都能够像国土资源部那样,将司局长们出庭应诉制度化,使司局长们的身影更多地出现在行政诉讼的法庭上,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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