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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时间:2017-05-22  来源:  作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作出决定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发布时间:2017-05-22 18:41 星期一来源:人民公安报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田海军、邬春阳报道: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高军等220名同志“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名单见今日五版)。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民警察。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锐意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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