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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江推行三级“河道警长”制

    时间:2017-05-22  来源:  作者:
    晋江推行三级“河道警长”制发布时间:2017-05-22 18:24 星期一来源:人民公安报

    本报讯 记者郑明、通讯员庄凌龙报道:记者5月18日从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实现全市“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工作目标,配合《晋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落实,晋江市公安局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

    据介绍,“河道警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河长”进行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开展治安巡查,打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涉水纠纷、排查水环境污染隐患,依法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全市公安系统按照市级河道由公安局领导担任总警长,镇级河道由流经区域的辖区派出所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河道警长、社区民警担任村级河道警长,分别对接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政“河长”,实行一对一联系,现在已配备市、镇、村三级河道警长157名。

    该局要求“河道警长”定期加强对应河道的巡查,重点围绕皮革、电镀、酸洗、印染、鞋模等重点行业,加大巡查力度。今年第一季度,该局共开展排查18次,查处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13起,抓获犯罪人员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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