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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梁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博弈法律专家论证意见

    时间:2017-05-22  来源:  作者:
    云南梁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博弈法律专家论证意见发布时间:2017-05-22 16:32 星期一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德宏5月22日电(通讯员石双峰)“梁河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于事不符、于法无据。”这是云南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诉县住建局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被告委托的法律专家所出具的论证意见。

    该案系梁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管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自投入使用以来,至今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一直处于违法运行状态,且对周边生态环境正造成侵害。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保护梁河生态环境,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发出整改检察建议,但住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完全履职到位,国家和社会公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向梁河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3月29日,该案作为德宏州第一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德宏州及各县市检察机关领导、民行检察干警、梁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及部分行政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

    庭审中,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紧紧围绕住建局的法定职责、未依法全面履职的行为、公益受损现状等,充分举证,同时针对住建局提交的法律专家意见中所提出辩论点,从中央精神、人大授权、法定职责及客观事实等进行有力反驳。公益诉讼人的辩驳持之有故,言之有理,深深震撼了庭审参与人员,得到了观摩人员的一致好评。

    5月19日,该案判决经法定上诉期后正式生效,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梁河公益诉讼案划上完美句号。

    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国家和社会而言,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公益;对行政机关而言,促进依法行政,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对检察机关而言,更是新的使命,新的挑战,对深化司法改革,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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