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梓山法庭:红色渡口的司法便民之舟发布时间:2017-05-22 15:19 星期一来源:人民法院报
肖向军 张振伟 易俭国 文/图
梓山法庭法官到辖区段屋乡圩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江西省于都县的梓山镇,自古商贾云集,民谣“梓山面积十分开、六分半山半分田、村庄道路一分余、河流塘库占半分”,十分形象地描绘了梓山的地理特征。80余年前,红军长征八大渡口之一的“山峰坝渡口”,就位于这里。
近年来,于都县人民法院梓山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坚持以为民司法理念来传承和弘扬红军长征精神,为打造红色渡口的司法便民之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曾荣获2015年度“全省优秀法庭”称号。
搭建“司法连心桥”
梓山法庭辖4乡1镇48个行政村,28万人口当中,90%以上都是农民。由于法律知识有限,老百姓常因农业劳作、邻里相处、家庭纷争而引发矛盾。
2016年6月,辖区宽田乡刘某发的父亲刘某林受雇于包工方杨某,为发包方刘某生家装修房屋,刘某林在二楼屋顶装修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就刘某林死亡赔偿事宜,刘某发等亲属与杨某达成了协议,但与刘某生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发等亲属便将刘某生告上了法庭。
受理该案后,梓山法庭庭长彭旭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只是在赔偿数额方面有分歧,调解希望较大,而且农村建房施工引发的纠纷,在农村纠纷中较为典型,对当地村民具有教育意义,便决定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审理。
巡回审判现场,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一直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因刘某发一方主张金额过高而未调解成功,但通过庭审,双方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理解,现场围观的老百姓也加入到调解的队伍。
庭后,承办法官仍然坚持“调解,绝不轻言放弃”的理念,再次找到双方,分别进行析法说理等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生向刘某发一方赔偿2.5万元。
为更好地解决辖区群众的诉讼难题,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梓山法庭坚持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服务窗口前移,深入到田间地头、村社农家,进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采取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等方式,就地化解矛盾纷争,搭建起一座司法为民的“连心桥”。
2016年以来,该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21件,审结409件,其中上门立案、巡回办案69件。
打造“便民维权船”
“法官同志,我含辛茹苦养大了两个儿子,现在我老了,没有劳动能力了,可他们都不管我,我该怎么办呀……”2015年12月,梓山法庭的法官们在辖区圩镇法律服务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时,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向法官们哭诉起来。
原来,老人姓易,年轻时丧偶,一人独自将两个儿子拉扯大,并让他们成家立业。后来,老人体弱多病,两个儿子便嫌弃她是个累赘,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意赡养老人。万般无奈,老人只能寻求法律帮助。
梓山法庭法官按照老人的诉求,帮忙起草了诉状,并为老人提供了缓缴诉讼费的司法救助。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身体孱弱,法官还积极和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给老人争取了法律援助。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激化母子关系,承办法官和辖区人民陪审员一起,来到当地村委会,向村干部了解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产生纠纷的症结所在等情况,随后分别来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家中,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并从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细节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
在法官的努力下,老人的两个儿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此后,承办法官还定期回访,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
梓山法庭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特别是涉及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妇女权益保护等类型案件的审理,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判、快结,注重从家庭亲情、社会伦理、人文关怀等方面开展工作,用法律手段实现“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幼有所长”,打造好服务民生的“维权船”。
“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我们积极制定和实施司法救助措施,依法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彭旭说道。
2016年以来,该法庭共审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65件,帮助确有需要的当事人联系法律援助20余人次,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7万余元。
推送“法治营养餐”
“法庭为老百姓打官司提供了哪些便民服务?”“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了哪些免费诉讼服务资料?”“电子显示屏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2016年3月17日,于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晓兰带领该县人大代表10余人,到梓山法庭视察调研法庭建设情况,代表们围绕法庭在司法为民、普法宣传等方面采取的举措,纷纷向法官们询问。
该法庭积极采取“请进来”举措,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普通百姓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开展庭审普法教育、召开座谈会交流研讨、播放法制宣传片等形式,让他们切身感受法律的魅力。
为了把群众迫切需要的“法治营养餐”推送出去,该法庭坚持每月与辖区各乡镇司法所共同开展“送法入圩镇”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自编的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以浅显易懂的案例,向群众阐述法律问题。同时,定期组织干警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就校园安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深入浅出地向广大青少年普法。
此外,该法庭主动联系辖区企业,免费送上《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建议》、《涉企案例选编》等资料,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今年以来,该法庭共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12次,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份。
“基层法庭作为法院的‘前沿阵地’,应该发挥群众感知司法公正的桥头堡作用。梓山法庭就敢于尝试,勇于回应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为伟大长征精神在当今司法之路的传承,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于都县人民法院伍振海院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