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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让窃贼先卖掉猪肉再回派出所接受处罚

    时间:2017-05-25  来源:  作者:
    民警让窃贼先卖掉猪肉再回派出所接受处罚发布时间:2017-05-25 16:18 星期四来源:人民公安报

    □本报记者 陈磊 通讯员 孙力 李逸飞

    外地男子周某在贩卖猪肉途中,顺手牵羊盗窃加油站一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高家村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击将周某抓获后,为防止猪肉因高温变质给周某造成经济损失,采取人性化执法,先期将其放行。日前,周某返回高家村派出所接受处罚后,再三向民警致谢。

    5月13日21时10分许,高家村派出所接到西宝高速宝鸡西服务区一加油站电话报警,称一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服务区加油后,趁加油站工作人员不注意,顺手将堆放在加油泵站一侧的一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搬进了自己的驾驶室,然后快速驾车离开。

    值班民警接警后,一边通过宝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协调,请高速公路陈仓收费站拦截涉案车辆,一边与同事一路沿高速公路追击。

    23时50分许,民警在陈仓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车辆牌照将作案嫌疑人及可疑车辆成功拦截。警方查明,嫌疑人周某5月13日打算将收购的猪肉从西安市临潼区运输到甘肃省武威市贩卖,途经西宝高速宝鸡西服务区加油站,在加油过程中,见加油泵周边没有其他工作人员,便顺手牵羊盗取了一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然后驾车向甘肃方向驶去。

    民警考虑到当地已经持续高温多日,担心耽搁时间过长造成周某贩运的猪肉变质,于是决定暂时将周某放行,要求其先卖掉猪肉,再回派出所接受处罚。

    5月21日,周某从甘肃武威返回后,如期到高家村派出所接受处罚。办案民警根据其盗窃的财物案值较小、情节轻微等因素,对周某进行批评教育。

    临别时,周某再三向民警致谢,并表示以后将吸取教训,再不干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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