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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5-26  来源:  作者:
    山东检察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应用实战团队公诉检察官不再单打独斗发布时间:2017-05-26 10:47 星期五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徐鹏

    近日,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看守所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第八庭开庭审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抢劫、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被告人依次被法警带入法庭。此案原审被告人多达9人,其中7人提出上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姬广亮、吴鹏出席二审庭审。

    案件主犯黄某落座后就把头歪向一边,翘起戴着脚镣的腿,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神态,回答问题时总以“忘了、不记得、不想说了”为由搪塞。

    与此同时,距离此处340余公里的济南,山东省检察院视频指挥中心内,庭审现场的在大屏幕上同步直播。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林树果、公诉一处“智囊团”远程指挥监督庭审,信息中心技术团队现场保障。

    遇到难题“场外”求助、未在现场也能庭审观摩,得益于山东省检察院研发的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此次是系统首次应用实战。

    庭审现场,出庭检察员讯问至被告人王某时,其当庭辩称,没有卖给谭某毒品,只是介绍谭某向朱某购买毒品。出庭检察员迅速通过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向后方指挥人员发出求助信息:被告人否认实施贩卖毒品行为,辩称系居间介绍买卖毒品,应如何应对,请指示。

    公诉一处处长贾富彬立即与庭审指挥人员进行了沟通,通过系统智能出庭支持模块迅速作出指示:居间介绍者在毒品交易中处于中间人地位,不以牟利为要件;居中倒卖者属于毒品交易主体,直接参与毒品交易并从中获利。在接下来的讯问、质证、答辩中,要注意王某在购买毒品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购毒者对于毒品来源的认识问题。

    出庭检察员接收指示后,迅速调整讯问重点以及随后的质证答辩方案,针对其如何参与毒品交易,毒资来源、价格等事实,结合其原有供述及其他在案证据进行答辩。

    首次使用该系统的检察官姬广亮称:“这套系统对于出庭检察员来说就像‘定心丸’,出席疑难复杂案件庭审时,不会觉得是‘单打独斗’,强大的智囊团队增加了检察官出席法庭的底气和信心。”

    据了解,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会同信息中心,联合研发了山东检察机关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该系统部署在山东检察机关“检务云”平台上(即检察工作网),配备高清视频摄像头和耳麦系统,可随时采集高清庭审视频、音像数据,将庭审现场情况即时传递回庭审指挥监督室,兼具图文传输、即时通讯和音视频直播等强大综合功能。后方指挥人员可选择使用文字、语音等多种方式与出庭公诉人进行联系,实现对出庭公诉人讯问、质证、辩论的同步指挥指导和监督。

    据介绍,这套系统集远程庭审指挥、决策支持、监督和观摩于一体,通过视频摄像头,检察长或公诉部门负责人无需到庭,即可通过指挥室大屏幕或办公电脑远程观看庭审实况,指导公诉人准确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也可实时监督公诉人出庭情况。

    另外,可以利用该系统组织开展全省、全市范围内的庭审观摩,发挥优秀公诉庭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系统配备了语音识别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出庭笔录。智能出庭支持模块还专门配置了庭审辩护问题推送功能,可以自动提示与案件相关联问题,提示公诉人提前做好辩护观点的预判。

    贾富彬说:“利用该系统开展庭审观摩,对提高庭审质量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林树果介绍说,山东检察机关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的应用,是山东省检察机关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智慧检察体系的成果之一。下一步,将在全省公诉部门推广使用,继续发挥信息化优势,全面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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