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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龙里县检察院召开观摩会 司法救助解民忧

    时间:2017-05-26  来源:  作者:
    贵州龙里县检察院召开观摩会 司法救助解民忧发布时间:2017-05-26 14:26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黔南5月25日电(通讯员 韩彩云 刘智娟)近日,贵州省龙里县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会,对一起因盗窃案损失14000元现金的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县委政法委组织县法院、公安局、司法行政部门共15人进行了观摩。

    会上,副检察长罗天明结合《龙里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介绍了案情:被害人张某某身残志坚,在政府和残联资助下,自办小型养猪场维持家庭生计,向朋友外借了3万元用于猪场周转,2017年1月6日,正准备将卖猪所得的三万余元归还欠款时,发现款项被盗,经龙里县公安机关侦破,追回款项14500元,余款因犯罪嫌疑人挥霍无法偿还,对张某某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按照《龙里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犯,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予以救助。该院遂综合考量被害人损失和家庭经济状况后,对张某某给予了10000元司法救助。

    观摩单位代表发表了观摩司法救助会后的感受,大家认为,司法救助主要是针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是对被害人权益保障的有效方式,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公、检、法、司各部门应在该项工作中相互配合,尽量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要相互参谋,提供有效信息,扩大司法救助的覆盖面。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德健通报了近三年来龙里县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表示,司法救助基金较往年充足,但相关案件还很少,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起这一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救助机制,要严格审查,不漏过一起,也不让虚报瞒骗发生,确保司法救助在“刀刃”上,发挥司法机关保障人权,护航民生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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