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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赣州南康:邀请人民监督员为拟不诉案件"把脉"评议

    时间:2017-05-26  来源:  作者:
    江西赣州南康:邀请人民监督员为拟不诉案件"把脉"评议发布时间:2017-05-26 14:24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赣州5月25日电(通讯员 何龙)“我们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如果拟作不起诉或拟撤销处理的,应该履行人民监督员评议程序,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5月23日,江西赣州南康区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为一起滥用职权案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把脉”评议。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时,对拟不起诉案件应主动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为此,该院在对一起滥用职权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前,邀请了分别来自企业界、机关单位界及律师界的3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在案件评议时,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向3名人民监督员具体汇报了案件从立案、到侦查、再到证据收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对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逐一解释。3名人民监督员在查阅卷宗材料后,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承办检察官逐一回答。

    经详实了解、查阅后,承办检察官离开评议室,由3名人民监督员从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评议。最终,在3名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办案过程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该院对这起滥用职权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严格把关自行立案标准,对拟不起诉或拟撤销处理的案件,规范履行评议程序,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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